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7日讯,李克强周二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是新型四化的必然要求。当天上午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也是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这一概念。大智慧梳理了李克强去年以来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论述,以飨读者。
2013年3月5日上午,政府工作报告就城镇化提出建议。下午,李克强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提出: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是新型四化的必然要求。要顺应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大趋势,在增强城镇承载能力的同时,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使农民工在城里安居乐业,使现代农业得到更大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值得注意的是,3月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城镇化发展规划有可能出台。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目的是引导中国的城镇化能够有序、健康的发展。根据大会议程,如不出意外,李克强将在下周当选新一届国务院总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前途如何,值得资本市场的重点关注。
2013年2月5日,李克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北梁棚户区居委会主持召开棚改现场会,他指出:
棚改是城镇化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是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
2013年1月15日,李克强在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强调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主持并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会议提出2013年经济工作主要任务:
“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可以发现,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还尚未提及“新型城镇化”,在《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中仅仅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2年9月25日,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李克强明确提出“什么不是城镇化”: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2012年9月7日,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建设研讨班学员座谈会,李克强从五个方面系统阐述“城镇化”:
一、城镇化是现代化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二、城镇化是我国最大内需潜力之所在;三、城镇化需要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四、保障粮食安全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五、推进城镇化需要深入研究一些重大问题。
随后,2012年第11期《行政管理改革》发表文章《推进城镇化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文章内容来自李克强在9月7日发言的第五部分“推进城镇化需要深入研究一些重大问题”。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