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获悉,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省政府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涉及土地、投资、环境、人口等政策,目的是为了科学开发全省每一寸国土空间,实现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其中明确,合理控制工业用地的增加,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对于限制开发的部分区域不考核GDP、投资、工业等指标。
实行用地“三挂钩”制度
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在土地开发使用方面,面临前所未有的需求压力。就此,我省专门制定出台了土地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其原则是: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合理控制工业用地的增加,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住用地,切实保障交通用地。
其中,实行用地“三挂钩”制度。即实行城乡之间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要与本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实行城乡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要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的规模挂钩;实行地区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要与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挂钩。
限制开发区加大转移支付
在财政、投资及产业政策方面,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建立生态导向的激励机制,通过科学设置生态指标考核体系,将省财政转移支付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同时,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政府投资政策。在重点开发区域,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禁止开发区域,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管护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信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
部分区域不考核GDP指标
我省还提出,建立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地区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增加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
其中,在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考核指标包括GDP、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
而在限制开发区域,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不考核GDP、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不考核GDP、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