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
资金投入是城镇化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由于所需资金巨大,各地政府往往将银行信贷资金作为资金主要来源渠道,天津某镇相关负责人就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农村电网改造、乡村公路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工程、污水处理管网等与城镇化密切相关的几十个项目,均要由银行贷款支持。
我国城镇化之路已经推进多年,今年再次强调城镇化,并冠以“新型”头衔。这意味着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服务亟须升级。什么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更多体现在对城镇化质量的追求上。在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及“新型”城镇化的同时,也提到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将提高城镇化质量放在了重要位置。发挥金融力量提升城镇化质量,就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工业项目以及新市镇内二三产业的支持。如对农业项目的支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载体的支持。
城镇化进程改变了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并导致其金融需求的改变,从而要求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供给的产品和制度进行创新。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可支配资金增加,会出现诸如家电消费、教育消费、医疗消费、保险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新的城镇化居民的金融需求,对金融的认识更会随之提高。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应为城镇居民提供简单的存贷业务,更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
令人可喜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为金融服务城镇化建设的力量之一。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都存在滞后问题,由此带来的金融供求矛盾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随着新金融组织的出现,这一问题将有望获得解决。早在2010年中央便提出“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要求,近期,监管机构也强调要“稳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
以村镇银行为例,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拥有机制灵活、服务便捷、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服务不完善的局面起到了很大改善作用。2012年华明镇村镇银行在天津华明示范镇正式挂牌成立。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对于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规范农村金融活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