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成都外,全面放开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3年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为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2017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要超过50%,实现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结构性转变。今年,全省城镇化率要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新增城镇人口150万。绵阳、南充、自贡、泸州要力争跨入特大城市行列,遂宁、乐山、内江和德阳要跨入大城市行列。《方案》还从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城镇建设、住房保障、户籍改革、土地保障、社会保障以及财政投入等多方面作出部署。
规划方面,今年将完成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四大城市群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全域规划试点,全面完成镇(乡)规划、新村规划和2000个新农村综合体规划,形成序列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
产业方面,二、三产业全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150万个以上,其中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继续做大做强做优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城市新区建设步伐,重点推进天府新区和区域中心城市的新区建设。今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要达1000亿元以上。
加快城市群发展,形成多极支撑格局。优先发展成都城市群和川南城市群,积极培育川东北城市群和攀西城市群;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各大城市群中选择一批县级城市向大城市发展,如成都城市群中的仁寿、都江堰,川南城市群中的荣昌、隆昌等,川东北城市群中的射洪、南部,攀西城市群中的西昌等。
住房保障方面,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21万套,基本建成21万套,完成投资44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将投资12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土地保障方面,保障全年新增建成区面积15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需求,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单列。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保障,除安全生产、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工业项目要求建造2层以上标准厂房,其建筑密度不低于30%,容积率不低于1.0,不得安排绿地。
户籍制度方面,除成都外,要全面放开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请落户不人为设置限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年力争新增城镇户籍人口100万以上。
社会保障方面,研究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完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跨地区、跨城乡衔接和转移机制。
今年新建6000个新村聚居点
本报讯 (记者 董世梅)《2013年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将新建新村聚居点6000个,其中新农村综合体200个。
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我省将进一步实施产村一体、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今年将新建成现代农业万亩亿元示范区30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810万亩,建设一批“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型产业基地;40个畜牧业重点县建成标准化小区280个。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同步推进,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快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1+6”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为载体,健全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庄稼医院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年,6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每个村基本建成一个“1+6”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
我省还将大力开展生态工程建设,推广人工湿地和“微田园”。今年全省精品文化旅游村寨将达100个。
专家声音
注意户籍制度之外的“隐性门槛”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邓玲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抛弃之前传统城镇化片面重视规模的做法,坚持规模和质量并举,更加注重城镇化的质量。
新型城镇化更注重人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度创新,尤其是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在破除户籍制度藩篱的同时,更要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同城市居民一样的权益,实现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实中,还存在诸如城市房价过高等“隐性门槛”。农业转移人口要进得来、留得下、生活得好,必须通过农村的制度创新,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民现有财产,提高财产性收入。
提高城镇化质量还要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要改变当前城镇集约化程度普遍不高,承载能力不强的状况,大力改善当前城市生产生活空间,发展更多的高端产业,优化交通、通讯、避险、排污等设施设备,让有效空间容纳更多优质资源。
提高城镇化质量应优化城镇总体格局。总体来看,我省存在区域中心城市太大,城市首位度太高,中小城镇普遍发育不良的状况,因此应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人口在100万到200万之间的大城市,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
(原标题:2017年全省城镇人口超农村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