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再次引发高层关注。
根据中广网报道,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出席会议时谈及空气污染治理。他说,“我们必须有所作为!”
李克强表示,在治理空气污染过程中,我们及时并如实向公众公开了PM2.5的数据。但是,积累问题是个长期过程,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树立全民意识,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根据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介绍,从1月16日开始,有一股冷空气将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将会自北向南逐渐消散或者明显减弱。
“在冷风将雾霾吹散之后,人们切切不可忘记此次大范围雾霾天气带给我们的深刻教训。”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本报表示。其中,对重度空气污染的预警应急制度该如何建立无疑是各地方环保局谈论最多的话题。
作为中国空气污染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北京在2012年12月中旬,即发布国内首个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不到半月,该方案即在近日的雾霾天气中遭遇大考,广受关注。
该方案的一些强制性措施,让人印象深刻。比如,在严重污染天要求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冶金、建材、化工行业减排15%等;在极重污染天要求冶金、建材、化工行业减排到30%,在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
在这次严重雾霾天气出现后,据本报不完全统计,石家庄、长春、成都、西安、广州、武汉、郑州等多个城市也纷纷效仿北京,提出或正在制订类似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不过,率先推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的北京市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例如“停驶30%公务用车”,北京到底有多少公车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如果连基数都不清楚的话,谈何“停驶30%”?此外,哪些部门哪些人的公车该停驶?考虑到这些实际操作的问题,外界难免对上述强制措施的可操作性表示担忧。
按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的说法,目前北京市30%的公务用车车牌号码已经统一录入交管局系统,这些车辆如果在极重污染日上路,将被电子眼拍下,并有相应的督促和检查措施。
“相比过去而言,地方政府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反应迅速,应对积极。”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介绍,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效力有待观察。该官员强调,实际上,很多城市提出的应急预案并没有对污染的根源性本质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而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对复合型污染、区域性污染的了解和研究还远远不够。
柴发合也对本报指出,相比水体和重金属污染而言,国内对大气污染的整体研究还不够。我们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的来源、分布、成因、各种污染物的相互作用机制、污染物的跨区传输等诸多问题的研究更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