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晚报报道了2012年武汉交通账本,有地铁这样的划时代字眼,也有交通事故这样年年伤人心的数据,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处罚违法停车99万起。
99万起。武汉机动车保有量在2012年终于突破134万辆,刨去处罚率低的摩托车,公交车,特种车,出租车,99万张罚单的概念,大约是平均每个开车的人都要付出一次“停车难”的代价。
一张违停的罚单,针对一个司机一次违停行为,约等于100元3分。但是,一个城市一年99万张罚单,这恐怕不能简单描述为司机的狂妄,或交警的勤勉。
2012年,武汉新增了停车位1.3万个,增设了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开放内部停车等,但总体来看,停车位的缺口,大约也在百万。
百万台无处可去的车,罚单显然是罚不出合法停车行为,假如2013年,机动车保有量依然以一年10万的速度增长,而停车位尚无有效解决办法,那么增长的只有罚单数量。无处可放的车,无处可逃的罚,车又能给市民生活质量带来什么?
停车难,与行车难,行路难,伴随我们一起驶入汽车时代。汽车时代不但需要汽车文明,还需要管理上的革新。以“停车难”为例,解决停车难,显然“罚”是最不管用的,甚至仅靠交警部门也是有限的,来看看国外走先者的经验。
柏林市交管部门按交通流量的大小分时间、地段,规划了各种形式不一的停车带。不仅有限时和不限时停车带,还建有白天收费、夜晚免费和全天免费停车区。
巴黎在城市规划中则注重区域的功能,主城区是生产、商贸和公共活动的区域,卫星城主用于生活和居住,政府配建设施完善,人们在路上流动的频率减少。
日本买车不摇号,但无论个人或者单位,买车时须出具车位证明,买的租的都可以,必须在附近2公里以内。
弹丸之地新加坡,是“最有秩序的城市”,因为政府规定,每个共管公寓、组屋区、社区、大饭店及每幢大型建筑物必须修建停车位,住宅数量与车位数量的比例在1∶1以上。因此地下七八层停车场屡屡可见,而地面上看不到车,意即把停车的问题交给开发建筑商。
要说,武汉不可能完全照搬哪一种模式,因为世界上没有两个城市是一模一样的。这诸多的经验只证明一点,“停车难”不过是一叶知秋,它标志我们的城市已经长大,大到旧有的管理思路已不能驾驭。它考验的不是交警的敬业程度,而是政府的远见和综合管理能力。它在城市的交通、配套、资源配置、管理智慧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