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记者在湖南采访被打,民政部“忽悠”人民日报记者,以及河南兰考大火后当地对媒体的变相封锁等,最近几天发生的这几件事,又一次提醒我们思考,应该怎样理性认识媒体的社会功能,面对媒体尤其是舆论监督应该如何调整心态。
记者被打等事件,充分说明当下一些地方,无论是公共部门、社会组织和官员个人,还是市场主体,甚至我们很多普通公民,都没有把媒体的活跃视为开放社会的常态,反而把限制或打压舆论监督视为理所当然。在一些人看来,媒体只是一种工具性的价值,媒体关联着的公民权利内涵,则被有意无意地过滤掉了。
打记者等粗暴对待媒体的现象之所以司空见惯,这和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滞后心态有关。这种心态至少有两个层面值得关注:其一,直到今天一些人仍然习惯于只听一种声音,对利益多元化时代的众声喧哗还极不习惯,感受到压力甚至心生厌恶。在这种心态下,看不到今天无论是利益结构、社会基础还是文化价值观,都已呈现出多元的状态,这正是中国社会内在活力的表现,也是媒体活跃的基础,媒体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塑造力在不断增大,这本身就是中国社会开放进步的表现。其二,一些地方官员看不到舆论生态已大大不同于以往,仍然固执地认为舆论是可以绝对控制的,甚至认为舆论是可以调动资源制造出来的,这种陈旧的思维和心态,极大地限制了“善用媒体”的可能性。比较典型的表现是,有的地方一出现突发事件,首先想到的,就是立马把传统媒体管死,结果只能把各种声音和芜杂的信息都逼到网络上去,本来可以充分利用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结果只能在网络意见的重压下被动应付,从可控到不可控,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这种场景直到今天还在重演,真是令人叹息更令人深思。
媒体的活跃,展示了中国社会的内在活力。一些对舆论监督过于敏感的人,要抛弃那种滞后于时代的心态,就必须认识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具有世界眼光和现代意识的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不改变那些滞后心态,就必然会和年轻一代之间产生隔阂,这无助于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社会的进步,是在不断应对挑战的过程中实现的。这些年来,在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比如瓮安、乌坎等事件的处理过程,都突显了创新的能力和智慧,值得借鉴。
对一些地方需要来一点媒体常识的启蒙,启蒙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媒体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认识的起点,是正视民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成长。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信息互动和观点交流中形成的,像一些出现过极端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那样,一方向另一方施压,或一方向另一方示威,最终换来的只能是舆论环境的失衡,在这种失衡中,无论哪一方,都可能失去做出准确判断的理性和能力,这都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无论是兰考的官员,还是民政部的官员,都应该认真审视一下面对媒体的心态。
当然,媒体要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不仅要靠专业能力说话,也要不断思考对这个时代的责任,不断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有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