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数由研究性公益机构基金会中心网研发、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该指数包含合规性指标40个,分别是完整版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包含的39个具体指标。排行榜显示,全国2213家基金会平均透明度得分仅为45.79分,约占总分129.4分的35%,行业整体透明度得分“不及格”。
据基金会中心网总裁程刚介绍,只要基金会在任何渠道披露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并且其中项目支出合计占公益支出80%,其分值就可以达到48.8分。但全国却有1384家基金会分值低于48.8分。“这意味着全国有63%的基金会合规性指标披露不合格,但它们却都通过了民政部门的年检。”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此外,通过民政部门官网、平面媒体等各种渠道,全国仍有20多家基金会除了名称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信息,46家基金会没有联系信息。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但基金会中心网发现,一些基金会明显不符合上述法规。例如,在公募基金会中,湖北省湿地保护基金会连续两年公益支出比例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重不到20%。在非公募基金会中,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2011年公益支出仅占上一年末净资产的1.17%。但它们都通过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