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知道茅于轼教授的人,并不一定知道他有一本经济学专著叫作《择优分配原理》。这本书在中国经济学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这本书最早的思想,出现在刊登于1980年第12期的《经济研究》中的一篇题为“择优分配原理简介”的文章中。这篇文章证明,这本书的核心思想,是茅于轼先生独立思考得出的。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还把“边际收益”的概念称为“产投率”,他提出了“统一产投率”概念,指出“相等的产投率对应着最优分配方案”;这与帕累托最优的判别条件,任何人对任两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生产这两种产品的边际转换率,是相同的。看一看这一期《经济研究》的目录,其中大部分文章是讨论如何改进计划经济的,我们就知道,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这篇文章以及后来的专著《择优分配原理》对中国经济学的意义。
茅于轼教授是从工程师转变为一个经济学家的。他的数学很好,这从《择优分配原理》干净漂亮的数学推导中可以看到。但这一背景也可能会使他误入歧途,走上构造主义和社会工程学的道路,即认为个别精英可以人为地设计和制造一个社会。在原计划经济国家中出来的经济学家也很容易犯此类错误。如奥斯卡·兰格教授。他承认边际成本应该等于边际收益的公式,但认为可由计划者通过试错来规定价格;他幻想着用计算机替代市场。
同样运用数学推导,茅于轼教授最终走向了市场经济。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有两种不同的对待数学的态度。一种是唯理主义的态度,一种是人文主义的态度。前者认为只有中央计划当局或经济学家才有理性,甚至是无限理性,可以随时全面地看到N个企业生产M个产品的各个边际收益是多少,然后迅速进行调整。而后者不这么认为,他们不相信一个计划者或经济学家可以动态地把握边际收益导数是多少,它们是否相等,所以不可能及时调整。
茅于轼先生在得出“择优分配原理”后,第二步思考的自然是如何实现这一原理。他在写“择优分配原理简介”时,还把搜集各部门甚至产品的边际收益信息并进行相应调整的责任寄托在计划者身上;他说,“如果我们能建立一个很完整和快捷的信息系统,它能够随时指示出各种资源、人力、土地、资金等对各部门的产投率,并能作出比较,选择出需求最迫切的部门,就能提供我们作出正确决定的依据,使得每项措施和每个人的努力都能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发挥作用。”显然,这里的主语还是指计划者。
但到了《择优分配原理》成书后,作者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一问题,即众多分散的经济个体可以直接感受边际效用或边际收益,并对不同产品的边际效用是否相等进行判断,并随时作出调整。茅于轼先生在书中指出,家庭主妇“很清楚,最优的生活安排应使每元钱所增加的边际效用均相等。”(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第100页)同理,在进行生产时,企业家也完全清楚,怎样将各种资源配置到边际收益相等的那一状态,以追求最多的回报。问题变得很简单,判断成千上万种产品的边际收益是否相等,以及在不相等时进行调整的艰巨任务,是在众多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的过程中自动完成的。不再需要高瞻远瞩和明察秋毫的伟人,或能求解高度复杂数学方程的学者,以及计算机所代表的强大的计算能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飞跃!
在唯理主义者看来,经济学中的数学公式后面是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只有面对数学公式的人才像一个主导这个数学联立方程命运的救世主,他可以自欺欺人地认为他知道所有的成千上万个边际收益的状态,并假设它们都是相等的;即使它们不相等,自己也有能力把他们调得相等。而在茅于轼先生眼里,每个边际收益的导数背后,都有一颗心灵;众多的边际收益是否相等,取决于数学符号背后的众多心灵的判断和决定。实际上,他们比主导数学联立议程的计划者更知道有关边际收益的信息,并自动地将不相等的边际收益推向相等。这是唯一能够实现择优分配原理的路径。于是,从数学推导中,茅老师走向了经济自由主义。
要使择优分配原理起作用,就要求这些众多的个人是平等的、自由的,达成交易是自愿的。这就构成了茅于轼先生后来的社会主张的基础。这包括,主张平等的人权,反对特权,反对垄断,支持民营企业,约束政府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让这些条件达致最优配置结果的市场制度。
当然,他也知道,在现实世界中,这些条件并不见得能够完成达到。市场会失灵,政府更会失灵。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存在着实际上的不平等,其中包括某些人或机构拥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或制度优势带来的不平等。在这时,就要有人的内在约束,就要遵循道德原则。他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中指出,在“处理具有平等对称地位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害关系时,公平是唯一可行的道德原则……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普遍存在着的人和人的地位、条件和处境的不对称,舍已为人成为调谐社会活动的高尚的而且是必要的道德原则。”(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第47页)
反过来,茅老师发现,只有这种自我约束的道德,才能最后周全经济自由主义的理想,所有人的真正自由的选择导致的边际收益的均等。在实际中,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不对称比我们想象的要普遍得多。不仅不同国家在规模和实力上相差巨大,而且个人之间也存在着普遍的资源差别,比如男人就比女人有暴力资源上的优势。所以这种在条件不对称的情况下的道德自律也是普遍需要的,甚至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必需的。正如胡适先生曾说过的那样,怕老婆是一个男人文明的标志。
因而,文明的真正含义,并不是作为生产工具的技术的优越性,而是当人们具有资源、技术和制度优势时,不滥用这种优势的道德力量。据此,茅于轼先生对自由主义做了重要的补充。他在领取弗里德曼促进自由奖时说,“自由主义是一种个人修养,是不干涉别人应有自由的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