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动车特供水被指高价植入票内 律师申请公开票价
时间:2012-12-15 11:54:50  来源:法制晚报 
动车票价是否包含“5100矿泉水”引发关注。邓康延图
动车票价是否包含“5100矿泉水”引发关注。邓康延图

  记者雷鸿涛 实习生江璇

  坐过动车的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凭动车票可以在车站领到一瓶“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但却很少有人质疑,这瓶水的价钱是否包含在动车票价里?近日,网友邓康延在乘坐动车D7124时发微博称:“你喝过火车上的特供水吗?‘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由‘中国铁路专供’的蹊跷,此水高价打入票内,却不在车上分送,只是遮掩角落凭票自领,十乘客中仅一二人知取。”

  针对上述言论,12月12日,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立即对外发布《关于近期有关西藏5100失实内容的严正声明》,称“这些言论系作者主观臆造,恶意解读乃至侮辱诽谤的行为。”为了解实情,12月13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通过中国邮政EMS向铁道部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广深铁路中广州到深圳的动车火车票价的定价依据和票价构成,以及该票价是否包含有“5100矿泉水”的购买价格。

  乘客微博实名举报

  12月9日上午,一条标题为“你喝过火车上的特供水吗?”的实名举报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蔓延开来。微博的发布者自称公民邓康延,微博实名认证为越众影视公司董事长。微博中“此水高价打入票内,却不在车上分送”等内容,引发了公众关注。截至12月13日,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已近6万,评论量也达13000多条。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介绍,自2009年起,5100矿泉水在广深动车上给乘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2009年2月,进入广深动车候车室的乘客均获派一瓶西藏5100。那个时候的动车车厢中,全车近600个座位上的枕套都被5100矿泉水包下,印上其广告标语“西藏好水世界好水”。

  2011年10月,人们发现,广深高铁已经不再发放西藏5100矿泉水了。网上有信息显示,此前京津城际列车也已经停止了西藏5100矿泉水的发放。有人质疑为什么动车上不再发放高价矿泉水,而票价却并没有相应下降。另据媒体报道,根据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5100矿泉水2010年销售收入总额的80.5%,即2.9亿元来自于中铁快运,为此,公司共向中铁快运提供330毫升装矿泉水共7.3万吨。

  律师申请信息公开

  12月12日,西藏冰川矿泉水有限公司立即委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外发布《关于近期有关西藏5100失实内容的严正声明》。《声明》称,“近日,微博上出现了关于西藏5100的失实内容。针对此事件,11日,西藏5100发表严正声明。”

  声明表示,近两年来,陆续有人利用互联网等微博工具,发布有关冰川矿泉水及其产品5100矿泉水的不实言论。(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这些言论均系作者主观臆造,恶意解读乃至侮辱诽谤的行为,完全与事实不符,客观上造成了对冰川矿泉水公司名誉及及其商品名誉的严重伤害。但《声明》并没有回答,动车票价是否包含“5100矿泉水”这个问题。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琨表示,“我是一名律师,经常出差,尤其在广州和深圳之间来回跑,坐动车次数很多。时间紧急的时候,往往不会去领矿泉水。如果矿泉水的价格果真包含在火车票票价之中,那作为消费者,岂不是白白付了很多冤枉钱?”

  为了解实情,12月13日,庞琨通过中国邮政EMS向铁道部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四项信息:

  1.广深铁路中,广州到深圳的动车火车票价的定价依据和票价组成是什么?

  2.广深铁路中,广州到深圳的动车火车票价中是否包含有“5100矿泉水”的购买价格?

  3.如果第2点中火车票价中不包含“5100矿泉水”的价格,则为何“5100矿泉水”可以在广州车站内发放?请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说明。

  4.如果第2点中火车票价中包含“5100矿泉水”的价格,则以上矿泉水是否经过招标?请提供相关的中标文书和购买合同。

  “对于票价是否包含矿泉水价格,举报者和西藏5100公司各执一词,也不明真相,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开相关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其实应当主动公开。”庞琨律师表示。

  曾代理多起公益诉讼的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表示,“根据我国《价格法》,价格制定有三种方式,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根据《政府定价目录》可知,铁路运输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再根据《价格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截至发稿前,铁道部未对上述事情进行回应。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