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不符者或可在我省借考
7日,山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外省考生在山东高考须具备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住所、保险年限等条件则由各市制定。
与同班同学一样考试、录取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这意味着,凡满足高中段学校学籍与完整学习经历两个必要条件,非当地户籍的考生均可在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通俗点说,就是与同班同学一样考试、录取。”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解释说。
各地本月出台具体政策
由于全省各市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不同,《意见》未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结束、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升学考试的“门槛”做出统一的规定。
《意见》要求各市、部门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
《意见》提出,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市、县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增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同时,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
我省异地高考方案 “门槛”并不高
综合目前黑龙江、福建等各省发布的政策来看,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认为,我省异地高考方案的出台经过了大量的调查和论证,并多方咨询意见,这一“门槛”并不高,也符合目前我省教育资源承受能力。
谈及决策背景,宋承祥表示,山东省是率先实行新课改和自主命题的省份,一名高中生在山东学习3年,再到别的省份高考,如果不提前回去适应,其所学就会和所考不一样。
然而,我省异地高考户籍限制“破冰”并非毫无压力,据省教育部门测算,2014年最多会有1.5万名外省户籍的学生在山东参加高考。宋承祥表示,随着外来人口流入的增多,今后外地户籍的高考生将会给山东本地学生升学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