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据《经济参考报》引述专家报道,国土部、住建部、农业部三部门正酝酿制定新的土地供给条例,拟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市交易,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实现同地、同权、同价。
如若这是真的,那确实是一条好消息。不过,最好是农业用地也可以与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对农地产权界定及流转的好处,很多经济学家都有过分析,我们这里摘选其中几个观点供大家参考。
茅于轼:土地流转可让农民财富极大增加
在台湾和日本,农民是最富有的一个阶层。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有土地,而且他们的土地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自由买卖。中国的农民也有土地,但是他们的土地不能自由买卖。这是中国农民穷的主要原因。如果让农民的土地自由买卖,农民可以自由地和开发商讨价还价,将会发生什么结果?农民的财富可以极大地增加。中国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穷。如果把农民穷的问题解决了,收入差距问题能够极大地缓解,可以解决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一块心病。
现在房价高的原因是地价贵。地价贵的原因是政府从农民手中低价拿地,然后拍卖出售,获取价差。土地的增值大部分被政府拿去了。也就是土地的供给被政府垄断了。如果分散的农民可以竞争地出售自己的土地,地价会比现有的价格大大地降低,而农民出让土地的收入却可以大大提高。地价合理化的结果将是房价的下降。国务院想尽办法压房价,效果不大,还引起一大堆意见。如果土地自由买卖,地价由公平竞争的市场决定,谁也没有意见。而房价可以趋于合理水平。
土地是一种基本的经济资源。这个资源配置得好不好,与效率有关,与公正有关,和方方面面都有关。为什么要基本的权利界定?就这么简单。
第一个层面是要止纷定争;第二个层面,是土地资源永远要用到利用效率最高的那个方向去。
一个社会要有基本的经济秩序,就不能让人民为土地资源天天闹纠纷,再没有精力好好搞生产、搞贸易,所以止纷定争,靠权利界定。在此基础上,即便清清楚楚是你的土地,也不一定你就可以最有效地利用这块土地,也许因为技术的变化,市场机会的变化,别人利用这块土地比你的利用效率还要高。这就需要一个转让机制,土地是你的,但不一定非你利用,可以讲个价钱给别人去用。所以一要产权,二要市场。
农村土地制度从根本上抑制了农民收入增长,也导致了整个经济民间消费增长乏力。我们不能因为怕几个无能或不幸运的农民可能出现的生活挑战、怕他们变为无地农民后生活没有保障,而迫使千千万万个其他农民的收入不能增长,这是没有道理的。
在工业化之前,原来的中国农民没有太多进城务工的选择。或许在历史上,这种固化的土地制度所能带来的效率损失也许不是特别高。但是,今天的农民在农业之外的就业机会、收入机会已经很多,在这种时候还通过错误的土地制度将他们固化在农地上,让他们不能卖地进城,让种田能手不能通过土地兼并进行规模化农业,这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土地制度能得到纠正并真正私有化,那将为中国经济下一步的增长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