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家庭只需投保10元,即可为子女和家长提供较为全面的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保障,投保后出险,家庭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20%。预计2014年,西安市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将能实现人人参保“计生保险”。本月初,西安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计生保险”在西安市的推行状况。
3个区县试点近1年合计个人负担比例不足20%
早在去年12月底,西安市人口计生委就在全市召开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动员会,西安市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等三个区县启动了首批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户家庭每年仅需缴10元,即可享受到包括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等内容在内的保险保障。截至目前,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共完成了三个试点区(县)所有的出单承保工作,共为31122户计生家庭、94692计生人口提供了保险保障,累计处理赔案230笔,累计理赔金额47.2万元,理赔率为38%,超出全国计生同类险种理赔率(29%)9个百分点。
从已经启动试点的三个区县发回的数据来看,230笔赔案合计医疗总费用108.59万元,其中社保报销40.84万元,计生保险理赔47.17万元,合计报销比例达81.05%,也就是说,三个区县的总赔付额中,个人家庭仅承担了19%的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计生综合保险已成为独生子女或双女家庭的有效补充保险。
计生专干上门服务符合计生条件有社保即可参保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成长、成才风险较大,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据统计,西安市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年因病、因意外平均死亡人数为220人,子女因病、因意外平均死亡人数为140人。该保险除个人缴纳10元保费外,市财政、区财政分摊为每户投保者补贴40元,“计生保险”可以说是新时期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外省市“计生保险”不同的是,该保险除了为0~16周岁符合计生条件的子女提供保障外,还为其父母提供保障。
“计生保险”现阶段已开始在西安市内全面推行,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团险销售部副经理李磊介绍说,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与市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组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指导各试点区县举办专场培训会,帮助试点区县近千名计生专干和保险营销员全面掌握该保险基本常识和工作方法。向每户参保群众发放服务卡,使群众足不出户了解理赔所需资料及处理流程。一站式办理,对每一个区(县)实现一对一的对口服务,并指派服务专员每周一次前往各区(县)完成上门服务工作。理赔所有资料上门审查后,统一在中国人寿各试点服务大厅受理,办理程序集中便捷。案件资料齐全后,5000元以下的理赔案件,做到7个工作日内结案;5000元以上的理赔案件,1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大案件当天查勘及时理赔。
预计2014年西安全市人人参保
打算参保“计生保险”的家庭首先需符合各区县计划生育政策,另外还需已参保正常的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保险,子女在0~16周岁年龄段里的家庭都可通过社区街道办或村委会等机构,联系计生专员进行投保。每年投保时间因各区县安排不同或有所不同。预计今年底还将在西安市内12个区县推行“计生保险”。西安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计生协副会长倪广天表示,年底前,将新城区等12个区县(含高新区、沣东新城)30%符合参保条件的8.8万户计生家庭纳入扩大试点范围内,市财政资金、区县配套资金须在11月底前到位,确保在本年度内,承担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参保任务的各区县和高新区、沣东新区及时足额得到财政支撑。
西安市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组织也将与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动员、投保等工作,力争让更多家庭从中受益。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预计,到2014年,全市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能实现人人参保。记者 千锦
附:计生家庭综合保险承保的30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严重重症肌无力;30.终末期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