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记者 谭少容) 在今天召开的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说:“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将“改革征地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对此,有专家表示,这表明了国家改革征地制度的决心以及保护农民利益的决心。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董黎明在第一时间接受城市化网采访时说:“以往我国的征地制度没有体现公平的原则。农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地价、房价一路高涨,但农民的利益和价值一直没得到真正的体现。从十八大报告能看到国家改革征地制度的决心,并对农民利益保护的决心。”
董黎明说,过去,由于土地征收征用引起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又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以及稳定的工作岗位。记者从相关资料看到,早在2002年失地农民的数量已达6630多万人,约占中国公民总数的5%;另据民进中央2009年的估计,这一数字到2020年将达到1 亿人。
董黎明指出,现在大量农民进城,但由于现有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农民个人对决定土地用途方面的限制,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用地不能进行重新配置,造成了土地的大量浪费。
董黎明说,目前,“农民带着土地进城”只是一种尝试,希望能从法律上有所保障。他建议,农村集体土地应不经过征地“这道坎”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