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另据媒体报道,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等以后时机成熟,再出台综合性条例。
据介绍,按照方案轻重缓急,《工资条例》在拆分成单项条例后首先是优先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工资支付方面欠薪情况比较严重,帮助农民工清欠的措施会先出台;然后才是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工资集体协商等。
邱小平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指导各地把握调整的时机和节奏,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邱小平说,2002年至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2422元增长到42452元,年均增长14.63%。邱小平称,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5278万人,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工资收入大幅增加,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5年至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由875元提高到2049元,年均增长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