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将结合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特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小城镇规划。积极发展白酒、蔬菜、茶叶、精品水果、特色畜禽水产品、特色食品和民族制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向小城镇集中。2015年,示范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主干道路面实现硬化、亮化,并铺设人行道;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示范镇按“六个一”标准分别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以上垃圾中转站、一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一个规范的农贸市场和一个供居民休闲的活动广场、一片以上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公共绿地,改造提升一条以上的道路绿化,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小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每年用于小城镇建设的用地指标不低于500公顷。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小城镇建设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并从2012年起,设立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对经营重点在小城镇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市级安排建设发展基金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到2015年,对全市3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和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每个投放贷款5亿元以上,对10个市级示范小城镇每个投放贷款3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