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清远观察》报道了《偌大清远竟发不出一张风光明信片?》的新闻。文中指出,作为中国优秀城市、旅游资源相当丰富的清远,时至今日,竟然找不到一张宣传城市形象的明信片,令人难以置信。
点评:该报道称,早在几年前,清远市邮政局和清远市旅游局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比如与景区联系,出一本清远风光明信片,以明信片作为景区门票的形式发行。但由于“企业要考虑市场收益”,加上“如果发行了新的明信片,景区要专门派出人力负责销售,这又是一笔支出”等原因,以至于清远“8年未发行明信片”。
笔者去年曾到珠海旅游,忽然想给家人寄一个明信片,于是到酒店附近的邮政所办理,很快寄出,总共花了1.2元。笔者寄出的“珠海明信片”,一面是珠海渔女的城市形象,另一面则是普通的信封格式,简单明了、清新大方。
笔者之所以举这一例子,是要说明:做个城市明信片,不一定要“与企业联系”。以珠海的城市明信片为例,渔女是一个城雕,更是珠海市的象征。因此,以珠海渔女作为明信片的图案,纯粹是珠海邮政局、旅游局等部门宣传珠海的行为,并不存在着“与企业联系”的情况。
一张小小的明信片,不仅反映了清远旅游缺乏有效的、统一的形象品牌策划,而且也凸显出相关部门缺乏主动创新的精神。
制作城市的明信片,能与景点、企业合作自然是最好不过,既能展示城市的形象,又能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平台。然而,在景点“不愿意”的情况下,为何不能由相关部门自己制作城市风光明信片呢?清远也有“北江渔女”、飞霞山等毫不逊色的城市象征,何不以此制作一张明信片,再列举“中国游戏旅游城市”、“中国漂流之乡”等清远城市荣誉,作为清远对外宣传的途径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