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劳教释放的人为什么还“害怕”
时间:2012-10-14 10:57: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何三畏 

    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官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劳教问题,称“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劳教存废问题再度引发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重庆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只是因转发一些批评的言论就被劳教,任建宇的命运受到公众的牵挂。

    劳教将会怎样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有关部门又是怎样“纠错”的?记者何三畏记录下了他近期报道过的一个被劳教人员彭洪和其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再度警示:改革劳教制度,已不容再拖。

    “劳教释放人员”的“低调”

    他的事被报道以后,公安方面找他和他家人,说准备以“内部纠错”的方式了结。记者和他沟通就不顺畅了,他变得很“低调”。

    9月13日星期四晚七点,天涯网络社区预约的访谈时间到了。约定的嘉宾为浦志强律师,本人,和重庆渝北区村民彭洪。要谈的话题是“劳教”。但这时,我接到彭洪的电话,说他不来了,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理由。这会把天涯网工作人员,网友和我们都晾着。彭洪最后还是上网了,但总共也没有说几句话。

    彭洪是谁?一位“劳教释放人员”。8月29日出版的南方人物周刊封面《劳教之痛》报道的人物之一。他的“案情”很简单,三年前,他在天涯网转帖了一幅重庆打黑的新闻漫画,加了一句模模糊糊的评论(“这伞好怪啊”),因此被以“诽谤”的理由,处罚劳教两年。

    他已经释放一年,重新开始平静的生活,完全没有想过有一天事情还会重新评价。直到重庆的另一位网民,在腾讯微博上把当地的打黑运动中的一个法律事件比喻为“一坨屎”而被劳教一年的方洪(网名方竹笋),获得释放后起诉劳教委胜诉之后,他燃起了希望,试图寻求舆论帮助,找到了南方人物周刊。

    8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彭洪事件;9月4日,人民网微博访问彭洪,并且发了新闻稿;9月9日,彭洪在凤凰网录制了闾丘露薇的时事讨论节目“全民相对论”;9月10日,彭洪领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前后只两个星期。对他来说,这太突然了。而他始终不会对别人讲的是,劳教委在交给他“撤销劳教决定”的时候,跟他谈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因为他没有告诉我。就连“撤销”的消息,他也没有主动告诉我,我是从别的地方得到的。他这么“低调”,应该有他的道理。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过问他的事。我让他把“撤销劳教决定书”拍个图片传我,他答应了,但也没办。

    我并不是说彭洪不懂人情。实际上彭洪是一个对人处事恰如其分的人。他小学学历,但我认为他有文化。我们沟通起来比较顺畅。但在当地警方找他和他家人,说准备以“内部纠错”的方式了结他的事情以后,就不顺畅了。

    大约是在他接受了人民网访问之后,当地警方开始主动跟他联系。此后,其他媒体联系采访他,他就开始犹豫和婉拒。9月9日的闾丘露薇的节目,他就不打算去了。我鼓励了他。我说,你在节目里实话实说,对当地警方不会有不好的影响,说他们准备“内部纠错”,相当于表扬他们。最后,他还是去了。

    到天涯网的访谈,他更加犹豫,答应得非常勉强,临时还想退缩。天涯网的本意,应该是带有一点道义责任,毕竟彭洪三年前是在它提供的平台上“犯案”。但这已经不是现在的彭洪的问题了。他来到“天涯发言席”,表示天涯网“没有责任”。

    “改正”劳教案为何要躲着媒体

    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我虽然不知道当地警方到底跟彭洪和他家里说了什么,但我能够理解一个小人物在国家权力的意志面前那份左右为难的忐忑。具体来说,重庆当地警方最近跟彭洪和他家人的接触,应该是比较客气的。跟三年前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而一个老百姓,一辈子好难得遇到警察对你这么客气。我想,彭洪的父母,已经感到非常满意,甚至感到过意不去了。

    根据我的理解,当地警方无非是要求彭洪不要再见媒体,不要再在网络上说话。而彭洪当然得作出承诺,于是领取了“撤销决定书”。这是一个公式,几乎所有的公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说。这是我根据经验所做的一般推论,不是彭洪告诉我的,如果有错,责任在我。

    这个公式在重庆系列劳教案报道过程中,一一验证过。每一个人的冤情在被媒体和舆论关注后,当地警方都主动找当事人说话了,说的都无非是这一套。我们正在商量给你“解决”,并且还可以给予更多补偿,但是,如果再找媒体……后半句有可能比较隐晦,但一听就懂。于是,我得到的反应就是,接到当事人委婉而恳切地“请求”,“……不报道了,不上网了”之类。除了方洪一人以外,差不多每一个当事人或家属,都有过这个过程。

    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等到当事人再去找警方谈事情怎么“解决”,回答是,媒体都“炒作”够了,不谈了。而这时,劳教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对媒体的态度又会回升到开始寻找媒体时的热切。

    被劳教人员和他们的家属都能理解这个悖论:现在“改正”过去的“处理不当”,为什么要私下进行,要以媒体不关注为前提,那么,两三年以来,媒体没有关注到,你为什么没有“改正”呢。至于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舆论对我们的劳教报道给予了太高的评价,实际上这个报道并不难,记录了一些事实而已。

□何三畏(南方人物周刊主笔)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