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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为何只见问题不见问责?
时间:2012-10-05 10:20:05  来源:东方网   作者:马涤明 

    2012年,武汉组织对2006年以来已交付使用的79个保障房项目进行了排查,确定了50个存在渗、漏、裂等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其中17个为重点督办项目,同时还确定了14个存在电梯质量隐患的项目。据悉,武汉今年保障房建设规模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9月28日《武汉晨报》)

    79个保障房项目,50个有严重质量问题,占6成以上,至少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监管失职严重,二是开发商借保障房项目发“保障财”。

    武汉市已为保障房维修资金使用还开辟了绿色通道,重大项目的维修可先用后审,政府在整改上的责任心和措施的积极值得肯定;然而,用房屋维修基金给建设质量问题“擦屁股”,就算是不得已之举,对质量问题的责任只字不提,却不合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当初又都顺利验收,可以解释为低收入家庭入住问题很紧迫,但是对建设单位既不索赔,也不问责监管,是解释不了的。保障房项目,也多由开发商承建,虽说保障房价格低于商品房,但划拨土地再加上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后,开发商的利润也是可观的。保障房价格低,所以质量便低于商品房,理由并不能成立,真实原因是保障房业主好打发,讨价还价的余地和能量都很弱势。这也是各地保障房质量问题多发的共性原因。说到底,是政府部门不为保障房住户做主,如果完成任务的目标更为迫切,大跃进的动作下就更是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武汉市保障房建设规模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按说,在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视程度上应该表扬,可如果建设规模越快,质量问题越多,以至于60%以上的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就不好解释:建设保障房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安居,还是把完成任务的数字放在了第一位?

    当然,这也是当前保障房建设上的一个共性问题,而惟其如此,问题才更值得关注。保障房的质量保障问题,目前来看,唯有严厉的责任追究更有效,假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之后,官员丢官,开发商赔本,还会是这个情况吗?问题是,“楼倒官不倒”的逻辑下,不管是一脚踩塌了楼板,还是墙面连个钉子都钉不住,甚至“楼裂裂”、“楼歪歪”,都不关任何官员任何事情;至于说政府给开发商“擦屁股”,或业主自认倒霉,很难不让人做利益瓜葛的联想。

    武汉今年保障房建设规模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排名问题既然是不含糊的,可能不能也排一排“严重质量问题”的名次?住建部时常要督促检查各地保障房任务完成情况,情况不好的要通报,严重的要问责、约谈,那么对质量情况能不能也按期通报,并问责?如果保障房质量问题没有说法的惯例流行起来,民生事业上必会留下一笔“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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