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近年来,山东省诸城市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平台,大力整合农村社区资源,促进其协调配套,初步构建起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及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协同参与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有效提高了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发挥农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是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导核心。诸城市以农村社区为单元,选举产生了208个社区党委(党总支),明确社区党委(党总支)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同时,打破以村庄、地域为界设置党支部的模式,设立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业、社会事业发展、调解维稳、老党员及社区服务中心等服务型党支部。社区党委(党总支)打破原村庄之间的壁垒,立足社区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整合社区内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科学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引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特色产业园区,形成了“一区一品、一区一业”的发展格局。各社区党委(党总支)设立的服务型党支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凝聚了社会管理工作力量,提升了社区发展能力。
发挥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村民自治是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形式。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诸城市以农村社区为单元,依法选举产生社区村委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发展、社会保障、调解维稳等下属委员会,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以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服务和监督功能。同时,组织社区全体群众参与讨论制定群众自治章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60多项规章制度,理顺低保户确定、救灾款物发放等30多个工作程序,实现了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发挥农村社区群团及经济社会服务组织的补充作用。群团及经济社会服务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群团及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发挥其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诸城市在各农村社区设立团委(团总支)和妇联,在有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的社区建立工会联合会;以各自然村为单元成立经济联合社,依法代表社员行使集体资产管理职责;组织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经济组织以及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新型社会服务组织。这些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形成了协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共建文明社区、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局面。
( 鞠进增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诸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