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 丁开艳)酝酿近三年、热议近一年的内贸“十二五”规划终于掀起了红盖头。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标志着被业界誉为“促消费总纲”的内贸“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其中,关于加快形成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发挥其商品集散、价格形成、消费集聚、产业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的扩内需增长极作用被置于八大任务之首,让人眼前一亮。
“规划终于出台,真的非常高兴,太不容易了!”作为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近三年来前后参加了40多次由部长级领导召开的研讨会,这些研讨会都围绕内贸“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展开。
洪涛告诉记者,作为首个国家级的流通产业政策,规划有6个部门参与其中,而由国务院来牵头适度解决了政出多门的问题,也确认了消费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战略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内贸“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形成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天水、滇黔桂、甘宁青、新疆和哈长在内的功能区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区且各有侧重。
东部的商业功能区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强化贸易中心地位和消费集聚功能;中部商业功能区将强化商品特别是农产品[6.00 -0.83% 股吧 研报]现代物流基地和流通枢纽地位,提升商品集散和消费集聚功能;西部商业功能区则支持特色商品流通、民族贸易和边境贸易发展,增强商品集散功能和市场保障能力;东北地区的哈长商业功能区侧重大力发展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和专业服务行业。
曾参加规划前几稿讨论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认为,这11个商业功能区的建设是规划最大的亮点。“它打破了各个省区行政区划的限制和切割,将真正有利于商品、人才、资源在全国的竞争机制中流动起来,对于指导区域流通资源的集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洪涛看来,商业功能区和以往提出的区域性或国际性商贸中心以及经济区这两个概念并非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点、线、面、流的协调发展。“产业政策必须涉及到产业空间布局,目前全国有20多个经济区,商业功能区与经济区的发展相一致,而商贸中心通过城市发展辐射带动区域的发展,各区域之前通过产品的市场化规划化所带来的流通路线和流通渠道所连接,就形成了点、线、面、流的格局,对于引导区域流通资源的集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也认为,区别于之前批准建设的城市功能区,在刺激消费方面,商业功能区的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将会更明显。“从此次规划的商业功能区的分布来看,功能区位置比较分散,且都有相应的主导产业,并能带动整片区域消费的发展,比如成渝、关中-天水商业功能区的建设能直接带动中西部地区消费的发展。”他也表示,商业功能区的建设不仅能带动内部消费,并且能促进功能区和外部区域的发展,让国内产品及时销到国外,从而带动外贸的发展。
除内贸“十二五”规划这一总纲性文件,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文将6类节能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昨日,财政部还发出通知称,从明年起至2015年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