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是省委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决策。
2010年开春,省委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作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小城镇改革发展走到台前,成为重要角色。
我省共有931个乡镇。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乡镇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总体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动,以试点镇来辐射带动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强镇,促进全省整体实力的大幅度提升。
我省城镇化水平还不高,城镇化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扩大投资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中,空间巨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立足于探索解决我省“三农”问题和城乡结构矛盾的途径,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供示范作用。
2010年初,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在21个小城镇开展试点,着力打造一批“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一体化。目标是,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产业基础和有利于发挥特色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小城镇改革发展在全国尚无固定模式和成熟经验,我省先行先试,从土地增减挂钩、强镇扩权、户籍改革、区划调整、“三旧”改造等方面推出配套政策。
2010年7月,小城镇改革发展被列入我省五大战役之一,加速推进。各试点镇全力打好规划实施、项目带动、政策运用三大攻坚战。
2011年初,我省在继续抓好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新增20个试点镇,力求步子更大、水平更高,试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其间,又增加了平潭流水镇和长汀河田镇两个试点镇,目前,省级试点镇共达43个。
两年多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试点工作成效斐然。2010年完成投资308亿元,2011年完成投资954亿元,今年1-7月完成投资819亿元。
至7月底,各试点镇的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编制基本完成。各地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发展定位和特色优势,加快形成城市综合体、工业、商业、文化、旅游、生态等示范区,镇容镇貌明显改善。各试点镇共整治主要街道64条,全部完成绿色乡镇创建任务, 23个试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或启动建设,36个试点镇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或已启动建设。
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吸引了一大批产业大项目落地小城镇,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来,43个试点镇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4%,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6%,建成区面积扩大1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同比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27%。(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