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国际形势和文化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我国由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迈进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加大力度积极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概念范围、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范围及特殊属性
1.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文化产业的概念。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重点,对文化产业的概念有着不同的提法和理解,比较有代表性的有:(1)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将文化产业定义为“包含创作、生产、销售‘内容’的产业”,一般包括印刷、出版、多媒体、视听、录音和电影制品、手工艺品和工艺设计等行业。芬兰、韩国、加拿大等国使用这一概念。(2)创意产业。英国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具体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与古董市场、工艺、设计、流行设计与时尚、电影及录像带、休闲软件与游戏、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及计算机服务、广播电视等行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也使用这一概念。(3)文化创意产业。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将“创意产业”称为“文化及创意产业”,强调要通过设计、包装、形象和广告等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我国台湾也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体包括视觉艺术、音乐与表演艺术、电影、广播电视、出版、广告、数字休闲娱乐、创意生活、建筑设计等13个产业。(4)版权产业。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使用这个概念来计算该产业对美国经济的贡献,包括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版权产业和交叉版权产业四类。总的看,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使用范围宽窄不一,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严格标准。
2.我国对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领域经营活动越来越多,不少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业界开始围绕“文化艺术生产”、“文化经济”、“文化产业”等进行研讨,少数地方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文化部针对当时文化经营活动迅速增加、文化企业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亟需加强统筹规划指导的实际情况,于1998年成立文化产业司,具体职责包括研究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法规,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1999年10月其在调研基础上首次提出有关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但主要是针对文化系统的文化经营活动。总体上看,这一时期文化产业的主体定位、具体范围、指标体系、财税政策、管理规范等,还没有在国家政策的层面上予以明确,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并没有确定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研究制定“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认真吸收有关调研成果及宣传文化部门的建议,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提出要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此后文化产业逐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在部署文化体制改革时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单独鲜明地提了出来,在文化建设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此,中央专门成立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中宣部增设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承担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2003年,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课题调研,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第一次明确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并于2004年正式编制出台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确定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北京、上海、杭州等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则提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也存在差异。
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和高新科技对生产生活的巨大影响,文化产业的具体内涵也不断丰富和调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九大重点文化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之一,《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又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提出,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七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四大新兴文化产业。为了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使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接轨,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接轨,去年5月以来,中宣部、国家统计局抓紧组织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方法的修订工作,并于近期正式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具体分类标准吸收了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些新的文化产业门类,包括创意产业、文化新业态、相关软件服务及部分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等相关内容,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统计范围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10个方面,不再保留三个层次的划分。经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为规范统计口径,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发展的协调性、科学性,我们明确今后正式文件、正式活动中将统一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等概念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统计分类标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文化产业承载的是思想理念、审美情趣、价值选择,具有一般产业属性,更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既离不开市场,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绝不是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更不能把文化产业的发展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为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对此,中央的思路和要求非常明确,中央文件和主要领导讲话中反复强调,切不可以文化产业替代整个文化发展,也不可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完全割裂开来,更不可把两者对立起来,只讲一个方面。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妥善处理好产业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消费功能与教育功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正确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一手抓事业、一手抓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由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注重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营性文化产业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注重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合格市场主体,鼓励推动各类资本参与投资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必须统筹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责任与利润指标、扩大开放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激励体系,引导文化企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
二、紧紧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难得机遇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无论是从消费、投资、出口,还是从技术、体制、政策等方面来看,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都有着良好的基础和较大的潜力。
1.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下发系列文件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政策保障进行了系统论述和安排,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就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共识,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措施具体有力。
2.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世界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突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世界经济保持稳定复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发掘创新潜力、培育新兴产业的需求更加强烈。文化产业拥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可持续的特点,资源需求少、能源消耗低、发展潜力大,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形成更为根本、更加持久、更难替代的竞争实力,具有独特优势。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文化产业大有可为。
3.人民需求不断增长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400美元,少数地方突破1万美元,居民消费正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小康型、享受型转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相形之下,文化产品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短缺”突出,满足广大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压力很大。据有关方面测算,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去年实际消费才刚过1万亿元,文化领域成为我国少数几个总供给还不能满足总需求的领域之一,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十分广阔。
4.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年,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变为合格市场主体,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财税、金融、工商等方面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日益优化。一批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股改上市,社会资本纷纷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整体规模和实力迅速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可以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建设开创了新局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和物质基础。
5.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杠杆,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催化剂。现代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为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和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了广阔平台。许多发达国家提出数字化发展战略,以云计算等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把文化与科技融合形成的新兴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重点培育。我国也及时在文化领域提出了科技创新战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三网融合,推动更多的科技因素、科技力量、科技成果融入文化领域。随着科技创新对文化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必将跃上新的台阶、展示新的形象。
6.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当今世界,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战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持续较快的科学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国际间交流合作的扩大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展示的良好形象,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更加关注。我们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依托现代科技、强化政策扶持,努力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世界各国更加关注中国和中国文化,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提供了重要契机。
三、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思路
发展文化产业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质量效益,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体就是要“明确一大目标,激活两大动力,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体系”。
1.明确一大目标。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对这一目标进行了深刻阐述。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之为支柱性产业。国家统计局按照老口径测算,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75%;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高于同期GDP年均现价增长速度近一倍。此前我国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相对较窄,只统计法人单位增加值,一些新兴的产业门类和个体小型企业等尚未纳入其中,各地在统计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实际工作中,尚未形成规范一致的标准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文化产业统计分类口径和目前发展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十二五”期末达到或接近5%是有良好基础的。(在经济普查年份,文化产业统计对象覆盖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而在非经济普查年份,文化产业统计对象仅为法人单位,由国家统计局依据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增加值测算出整个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关于各地具体统计结果,截至目前国家统计局并未按照统一标准公布相关数据。各地在各自进行文化产业统计时,有的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彼此间统计对象、统计范围差别较大,其公布的数据也未经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缺乏可比性,有关学者和研究机构在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或进行跨地区比较排名时,一定要注意其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
2.激活两大动力。即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当今时代,市场和科技如同鸟之双翼,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得益于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我国文化产业才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发展。一是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央对此作出了系统部署,要求规范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着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着力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我们要继续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着力破除制约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继续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二是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工作,把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们要会同科技部门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着力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制高点。
3.实施三大战略。即文化精品战略、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和文化走出去战略。鉴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性,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现阶段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一是文化精品战略。“十一五”以来,我们组织实施了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舞台艺术精品等系列精品工程,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推出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民族特色、具有时代风格的优秀文化作品,有效地引导和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要继续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我们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实施了国产动漫振兴、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多媒体数据库和经济信息平台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各地也根据自身实际启动了若干地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较好地促进了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跨越式发展。要继续实施这一战略,认真抓好既定项目的落实,研究编制一批基础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强、成长空间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工程项目,完善立项审批,规范项目运作,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文化走出去战略。文化走出去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中央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推动文化走出去,加强以深圳文博会为龙头的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逐步改变了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体谋划、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4.构建四大体系。即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等四大体系。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需要完善四个体系作为支撑。一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统筹推进传统与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推进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和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发展,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打造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打破了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有力促进了文化市场繁荣发展。要继续努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增加文化消费总量。加快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管理,重点办好上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三是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推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增强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文化市场的能力。要继续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提高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重,发展面向文化企业的保险担保业务,运用好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四是构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当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在用好用活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财政投入、投资核准、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对外贸易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要加强文化立法,为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自觉肩负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责任
中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非常清晰,关键是要狠抓落实。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担负起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使命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贡献。
1.坚持统筹谋划。发展文化产业是党和政府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及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做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要切实做到“一个摆在,两个纳入,三个一同”,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为确保以上“两个纳入”落到实处,还要具体做到:一是把重大文化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中进行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用抓经济项目的方式抓文化产业发展;二是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地方财政资金安排,为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资金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不能脱离实际、违背规律、主观臆断。要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基础与条件,认识现阶段我国文化构成和状况的复杂性,科学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既不降低标准又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要突出当地特色,注重地方资源的开掘利用,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资本融合,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群和文化知名品牌,把地方丰富的文化资源、传统工艺、特色人才等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周密、措施有效可行,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科学发展。文化产业既有加快自身发展的问题,也有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问题。要把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措施,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利用中保护,使文化资源成为可以永续利用的宝贵财富。要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的规划指导,坚持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道路,突出文化内涵,防止一哄而上,避免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成为圈地项目、形象工程。要善于运用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有益经验和规律性认识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实践,坚持价值引领、内容为王,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使文化产业在科学化轨道上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