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镇区人口年均增54万
3年后,实现镇镇有卫生院,有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敬老院、连锁超市、汽车客运站
为推动小城镇发展,近日,省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共同编制了《河北省“十二五”小城镇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小城镇的城镇人口将从2010年的1530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4万人。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968个镇,镇区人口规模5万人以上的118个、3万人至5万人的40个,集中供水的镇约735个。到2015年,我省5万人以上的镇将达到140个,3万人至5万人的镇达到80个,小城镇的城镇人口将从2010年的1530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
为促进小城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我省将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570万人;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充分就业,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0%,小城镇平均每年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转移农业劳动力3万人以上。
据介绍,到2015年,我省将实现“一镇一个卫生院”,有一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有一所具有赡养50人以上规模的敬老院或福利院,有一个500平方米以上的品牌连锁超市,有一个具备100个以上摊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有一个达到四级以上标准的汽车客运站。同时还将建有公共停车场,主要道路全部安装照明路灯,中小学标准化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