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超前建设”还是“超前腐败”?
时间:2012-08-16 11:38:01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李清 
    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房。公路段党委书记介绍,他们还有其他的临时人员,综合楼用于机关及下属养护中心、路政大队的职工办公、宿舍及技术培训等,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他还拿出经多部门批准的文件和证件称,整个工程都是得到上级和有关部门批准的。(8月15日《华商报》)

    “适当超前”,言下之意就是公路段目前的人员,还并不需要106间房这么多。笔者想问的是,公路段新建综合楼的规模,究竟超前了多少?现在就按超前的规模建楼,难道公路段领导确定本单位今后人数还会不断膨胀?新楼建好后,既然总规模很大,公路段领导的办公室面积是否也要“适当超前”,从而让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被架空呢?

    根据现实生活经验,有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建大楼,建好后规模“超前”的部分,并不一定当“运动场”或者被闲置,而是外租用作经营性场所,坐取不菲的房租。这部分收入可以给干部职工发福利等。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大楼,是财政拨款即用纳税人的钱建的,单位岂能以此谋取私利?建设规模“超前”建筑出租,实质是集体腐败。

    不久前,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谈到,下去调研,看到不少县委大楼、市委大楼都盖得很高,有的比省委的楼盖得还高、还气派。这些规模“适当超前”的大楼,应该多是在“超前享受”、“适当腐败”的心态下兴建的。但需要拷问的是,这些超标办公大楼是谁批准、又是谁批钱建起来的呢?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