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制度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
新中国建立后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在这种基本制度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成为1978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相伴而来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成为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探索,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坚持制度创新,不仅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且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个领域的具体体制,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保证。
在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的同时,制度创新的理论探索一刻也没有停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致力作出科学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从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到党的十五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阐述,再到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阐述,表明了党在全国人民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认识的深化,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从实践、理论和制度三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做了新的概括,首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项具体体制三个层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内涵。胡锦涛的这一概括,客观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逐步成熟的事实,标志着我们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达到了更新的高度。
实践为理论创新开辟道路,提供源泉;理论创新为实践引领方向,提供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概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机统一,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只有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中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时代和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不为任何险阻所吓到,不为任何干扰所动摇,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深化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更加牢固的根本性的制度保证。(南开大学教授 逄锦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