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苏州将迎来被称为“国考”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昨天,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蔡丽新要求各相关区、部门、单位着力解决在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不足,力求全面达标,坚持长效管理。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我国目前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一评选。苏州2008年成功创建并于2011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今年起进入新一轮的评选周期。根据规定,三年的测评成绩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计入总分,同时每年的测评成绩也要进行排名公布。因此,每年的测评都关系到苏州的城市文明形象,更关系到苏州是否能够完成到2014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的目标。
蔡丽新说,根据2014年完成“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的要求,苏州必须在每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始终保持前列,底线是必须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前十名的平均成绩。目前,我市不少环节离测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要在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面貌、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城市功能上下功夫,解决好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营造“人人都知,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并做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