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城市人口将在未来十几年间,平均每年以1.2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截至2030年使城镇化率达66%-68%,城镇人口达到2000万人左右。这就是《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审议稿)中描述的城镇化发展蓝图。
7月26日,新制定的城乡规划蓝本提交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鸿表示,该规划将是未来新疆范围内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城镇化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就新疆来说,城镇化是中央作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提出的。
《规划》(审议稿)中描述了新疆城镇化水平发展的脉络为,截至2015年新疆城镇化水平为48%左右;截至2020年全区城镇化水平为58%左右;截至2030年全区城镇化水平达到66-68%。
截至2011年年底,新疆城镇化率是43.5%,与2030年“终极目标”相比相差22.5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在规划期内每年的城镇化增长幅度最低不能少于1.25个百分点。
以新疆在近3年中城镇化率提高了3.9个百分点预测,这个目标并非遥不可及,但完成也并非易事。
据统计显示,1999年以前,新疆的城镇化率曾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2000年至2010年,新疆城镇化速度年均增加仅为0.74百分点,低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2010年新疆城镇化率已经低于全国水平8.35个百分点。
据中国社科院统计分析,我国中西部地区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以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每建设1平方公里的市政设施,可以拉动投资1.5亿元,每增加1个城市人口,可以拉动消费2.5万元。同时,城市建设直接带动建筑、建材、商贸、物流、机械制造、劳务用工等20多个产业,间接带动60多个部门和产业。
在此前多次规划修编会上,专家一致认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新疆要到2020年和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必须要提高城镇化率,城镇化的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才能真正进入小康社会。
数一数全疆的22个城市,超过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仅有乌鲁木齐,50万-100万人口之间的大城市缺失,大部分县城不到10万人。
长期一枝独秀的乌鲁木齐与其他城市平均距离达500公里以上,平均8.5万平方公里以上才有一个建制市,平均0.9万平方公里以上才有一个建制镇。
不过,在未来的新疆发展版图上,城市发展呈现出来的将是一个“一圈多群、三轴一带”的总体空间布局。
一圈,是把乌鲁木齐都市圈打造成为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地区的国际性商贸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和区域联络中心,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国家对外开放重要的国际城市。
多群,把乌昌都市区、喀什、伊宁-霍尔果斯、库尔勒、克拉玛依-奎屯-乌苏、哈密、阿克苏等培育成为新疆重要增长极,加快发展绿洲城镇组群。
三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兰新线城镇发展轴、南疆铁路城镇发展轴、喀什-和田新兴城镇发展轴上主要城镇集聚,建设一批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提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水平。
一带,大力扶持边境城镇(团场、口岸)发展带,打造战略屏障和对外开放前沿。
根据规划预期,截至规划期末,新疆将发展成为区域相对均衡发展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在新疆城市规划建设专家顾问组看来,新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应该注意的是资源、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问题。
在本月初召开的天山经济论坛中,兵团副秘书长、经济学者刘以雷曾指出,绿洲是新疆主要生产生活区,面积仅占5%,且孤立、分散分布。绿洲被荒漠和戈壁包围、分割、面临风沙侵袭和沙漠扩展的威胁。新疆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很难修复。所以,新疆城镇化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相适应。
《规划》(审议稿)中对于资源环境保护将落实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高效、节水、良性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其显著指标就是,截到2020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对于土地资源,采取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实现用地总量动态平衡。
加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力度,严格项目环评审查,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积极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建设一批“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绿色宜居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