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是万能的,但对于生重病需治疗的人来说,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无论是“张艳天亮前死去”,还是“陈立主动放弃”等,还不是因为缺乏救命钱。同理,这个家庭如果经济条件宽裕一点,也不至于沦落到“当街活祭老父”的困局。其背后,一个不用回避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地方的大病救助机制到哪里去了?如此追问,不得不承认:时下,地方社会救助普遍缺乏,建立最基本的医疗救助机制,乃当务之急。
事实上,看病贵是弱势群体生活中最大的难题。“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这种真实写照不仅体现在看病贵上,关键是有些人根本没钱看病。如果要医院为贫困家庭的病人“埋单”,显然不现实。毕竟,医院不是福利机构和慈善机构,更不是救助站,它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不可能减免所有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地方政府也没有权力要求它这样做。相反,救助贫困家庭是社会保障范畴的事宜,地方政府理应根据各地情况建立自己的医疗救助制度,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真正让贫穷家庭不因病致贫、不因病自杀等。唯此,人的生命权才不会因贫困而丧失,生活才活得更有尊严。
“当街活祭老父”,乍一看,是个案,其实,类似这样的事件很普遍。无论是患癌老人跳江轻生,还是农民工夫妇俩携子裸体上街行走求救等等,都折射出社会救助缺失的悲哀,该反思的正是社会救助机制本身。从“当街活祭老父”现象可管窥全国,不难感受到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的紧迫感。毕竟,制度不兜底,我们都是弱者,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