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到2012年,该市力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规模达到105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10辆,纯电动客车50辆,纯电动专用车40辆,混合动力客车500辆,混合动力乘用车250辆。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海口市已建成纯电动汽车充电桩45个、充电柜20个,3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充电及维保场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2个大型充(换)电站建设用地正在进行用地预征,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海口市科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力争3年内将节能与新能源及环保汽车推广到公共交通、公务用车、出租车、汽车租赁、景区观光和公共服务等6大领域,通过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示范运营规模化,带动周边中心城市群加快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步伐,全力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周边城市群及全岛示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