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各级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要把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国范围普遍推行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管理平台。
通知明确,将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提高残疾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逐步建立起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目标的职业培训体制。协助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类别化培训和针对就业市场需求的专项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数量、扩大覆盖面。
据悉,按照中国残联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各地相继出台了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