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防护栏其实是复杂城市生活的创造之一,是安全保护的一道屏障,是不少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设备之一。没有阳台的住户可因此晾晒衣服,还可防止小孩和物品坠落等。换而言之,防护栏已是百姓庸常生活的一部分。
大英县为什么会对一张寻常的防护栏耿耿于怀?恐怕还是权力美学作祟。一栋栋高楼看上去干净得体、马路宽阔、绿树成荫,这可能是许多官员梦想中的城市形象,但这种只重其表、忽略其里的做法其实并不值得提倡。
具体到大英县的这次拆除行动,尽管当地拿出了整治城市乱象的宏大理由,却并非天然正义。作为一项牵涉多数市民的公共决策,它究竟是怎样出台的?“县委、县政府集体决策”就能随便对百姓家的东西指手画脚,想拆就拆吗?从法律上来说,防护栏无疑是公民自家的财产,有权决定其去留的只能是它的所有人。不管它值不值钱、临不临街,它的私人属性都是不变的。政府想拆可以,得跟百姓商量,而不是靠决策。
当然,对那些严重超出需要防护的窗户的必要范围、看起来像搭了个小阳台一样、在里面又养鸽子又储存东西的防护栏,确实需要规范管理。但那毕竟是很小的一部分。
尊重百姓的庸常生活其实是一种“必须”的公共品质。大英县的防护栏拆除行动有必要叫停和重新审视。如何给权力者更多的制度性约束,令其做服务型而非管控型政府,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