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宣读了省委决定:张昌尔同志兼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吴永文同志不再担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昌尔代表省委对吴永文在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张昌尔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李鸿忠书记对全省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做到“五个一”,推动全省政法事业科学发展。要紧扣一个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全力营造安全、公正的发展环境,呵护好、保障好、服务好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要践行一个宗旨,让政法为民的旗帜高高飘扬。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政法工作的“根”和“本”。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要“零容忍”;凡是群众盼望的事情、急需办的事情,要“零懈怠”。要履行第一职责,绷紧维护社会稳定这根弦。稳定无小事,大事无标签。要把抓“早”抓“小”作为维稳的重要理念,立足抓“源头”,带着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着重抓“苗头”,把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作为维护稳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当前,务必做好党的十八大前的维护稳定工作,要全力推广“宜昌经验”,落实省委、省政府“半年见行动,一年见成效”的要求。要落实一大任务,在“法治湖北”建设上见成效。加强法治湖北建设,政法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头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要抓住一个关键,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政法队伍。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要在政法系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武警总队总队长杨波及省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记者黄璐、实习生杨义勇、佃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