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诸暨市被国土部授予“全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荣誉,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近三年的违法用地比例低于10%。
浙江省诸暨市区域面积231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7万,常住人口150万左右,是浙江省城乡体系规划确定的环杭州湾城市群大城市培育对象。拥有袜业、珍珠、铜加工及新型材料、机电装备、纺织服装、环保新能源等六大工业主导产业,工商登记企业10万余家,2011年实现生产总值739.6亿元,工业总产值2808.24亿元,财政总收入80.05亿元。目前,全市耕地总量为84.1万亩。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部署,诸暨市及时制定《诸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考核制度。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多次深入国土部门和镇街调研,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下功夫,在挖潜创新上想办法,以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区域经济的稳健较快发展。
加强规划引导,科学调控用地
诸暨市从规划入手,统筹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整合,做深做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文章。一是合理调整用地规划。把分散配置的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向市区、经济开发区和中心镇集聚。二是依法强化规划管理。将全市27个镇乡(街道)划分为城市社区型、工业主导型、工业成长型、城郊经济型和远郊生态型等五种类型,统筹编制规划、安排用地、使用指标。三是科学设置开发区布局。按照“禁、撤、整、改、扩”五字方针,开展整合提升工作,将开发区数量从15个核减到2个,核减规划面积5.5万亩。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利用水平
规范项目准入机制。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建设用地集约管理的若干意见》,与用地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承诺协议,规定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不得超过20%;行政用地面积不超过5%。对有存量、闲置土地的企业,不审批新的用地。
加大项目用地投资强度管理。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工业用地实际投入不得低于400万元/亩,外资投入不得低于40万美元/亩。目前城区新增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均超过400万元/亩,个别项目超过1000万元/亩。
严格项目建设时限。规定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5000万—1亿元项目15个月内完成;1亿—2亿元项目18个月内完成;2亿元以上项目两年内完成。
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严格用地招拍挂制度,2010年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72宗152.5公顷,金额84.58亿元;出让工业用地202宗219.5公顷,金额10.33亿元。
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修编矿产资源规划,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2010年公开出让采矿权4宗,金额5.03亿元。积极推进“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
挖掘资源潜力,创新利用方式
加大转而未供处置力度。结合省政府“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对1999年至2010年6月的转而未供土地进行核实清理。全市共处置6831.16亩,处置率为73.4%。
积极清理闲置土地。将闲置土地清理作为政府土地管理的常规工作来抓,对闲置1年以上两年以内土地,收取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对闲置满两年的,回购储备后重新出让。2010年全市清理闲置土地13宗299.32亩,处置率100%。
全力推进整治复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全市开展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7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9个。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实现政府与农民的“双赢”。
鼓励企业原地提升。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对设备投资占技改总投入60%以上的项目实行奖励。2010年全市盘活存量土地862亩,超过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126亩任务数。
努力开发低丘缓坡。诸暨市可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约79万亩左右,资源较为丰富。为此,诸暨市制订了《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引导企业利用荒山缓坡落实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
认真实施“六大节地工程”。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2010年改造面积125.8亩;推进工业建设节地工程,通过增加容积率等途径,相当于节约土地面积3131亩;开展企业节地挖潜活动,扩大生产性用房面积4.76万平方米,盘活闲置厂房58.8万平方米;综合整治旧住宅区面积达到49万平方米;实施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工程3个;落实“百万造地”保障工程,新增耕地3545亩,建设用地复垦1055亩。
重视批后监管,落实长效机制
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建立已供地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台账制度,企业按投资总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建设过程实行跟踪监督、综合验收,具体由规划局负责审核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经信局负责核算投资强度;商务局负责监管外资到位情况;建管局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开竣工及用地情况。
加强闲置用地监管。实行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的信息数据库管理。金融机构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日期、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从严控制贷款,对违法用地项目不予贷款。市政府对年度亩均税收达不到一定要求的企业,取消各类优惠政策;对工业存量土地20亩以上且闲置1年以上的企业,不受理新增项目用地申请;对企业闲置土地占现有企业总用地10%以上的,不作为市政府特别奖奖励对象。
加强违法用地监管。2010年在全市层面集中开展了违法建设、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轧(洗)砂三大专项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6万多平方米;整治非法开采点84个,封堵矿山52处;关停拆除轧(洗)砂场51家。
强化考核奖惩,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考核问责。组织部门考察考核干部时,将辖区土地闲置、转而未供情况作为对干部绩效评估的重要参照。同时,对违法用地发案未及时处理数和越级信访总量列全市前三位的镇乡(街道),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二是明确量化要求。对前三年土地供应率未达到90%、80%、50%和转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的镇乡(街道),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市政府每年切出专项资金,安排适当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对年度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违法用地处置力度大、闲置和转而未供土地少的镇乡(街道)的奖励。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诸暨市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09年,诸暨市被国土部授予“全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荣誉,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近三年的违法用地比例低于10%,没有干部因违法用地遭到行政问责,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零问责,个位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