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官员涉嫌“诽谤农民”而被告,顿觉耳目一新。民告官的案子没少听说,但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而告官的事情,则鲜有所闻。侵犯名誉权的罪名通常都是“诽谤”,以往常听说群众“诽谤官员”而直接被地方官动用权力予以拘捕,我想假如“诽谤农民”罪名成立,不知当事官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当然在这件事情上,这个“假如”出现的概率微乎其微。所谓“告上法庭”只是报道中的说法。镇领导是否真的上法庭,还是个未知数,毕竟法院目前连立案受理书都还没下达。
其实镇领导说这事另有村民“恶意炒作”并非不靠谱,不靠谱的只是他不该将炒作定性为“恶意”,更不该指名道姓指出“恶意炒作”者——当然,简单的主观臆断常常是某些干部“习惯”使然,譬如过去骂上访群众为“刁民”,就曾是一种“习惯”。一个七旬孤寡老农,身体不好,家中无电话无电脑,却用电脑打印出一份精美的“请柬”,事后又将经过发到网上,的确容易让人怀疑幕后有人“指使”。但是,分析前因后果,按说并不需要镇长级的智商;而妥善处理好此事,一个少先队队长的水平就足够了——他会带领少先队员,学雷锋做好事,将五保户家中的活漂漂亮亮地干完。
当然少先队队长不是官员,而没官架子正是其优势所在。对于金桥镇这件事,我相信确系村民炒作,但不能说是“恶意炒作”,而是有智慧的“反炒作”。因为真正涉嫌炒作的,是镇领导,那个“镇机关干部劳动基地”就是干部们作秀的舞台。《人民日报》有篇评论说得好:官员作秀是好事,但作秀要“秀”得有技术,有水平。怎样才知他们“秀”得有水平?还是金桥镇的村民聪明,他们用“五保户邀请干部帮干农活”的办法,验证了镇领导作秀的水平不怎么样,反而“秀”出了农民自身的才智。
镇领导输在官架子上,村委主任批评发请柬的老农邀请镇领导帮干农活是“异想天开”,也证明了这一点。很多时候,官架子会让某些干部变得思维能力平庸。以我所见,时下许多官场雷语、最牛官腔,就是干部们把自己位置摆得太高时讲出来的。在居高临下的状态中,干部们错过了许多“秀”的好机会。比如金桥镇领导,如果他们有少先队队长的胸襟,肯定能赢得不少形象分,更不至于惹下民告官的官司。
当然,农民敢于打官司维护自身名誉,对当地官方形象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有多少干部真正在乎自身在群众中的形象分?又有多少干部珍惜群众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