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目前执行的限购令明确,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这意味着,外地居民要取得在沪购房资格,需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此规定存在可以补缴的漏洞,因此被一些机构频频使用。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无处遁形。
楼市限购令有变通手段,几乎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在上海“一次性”补交一年个人所得税就是限购令大门的“门缝”。据中介机构统计,有五成外地购房者是通过补交个人所得税买房的。非沪籍人士采取“一次性”补交一年个人所得税的做法,一度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