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立足于世的自信与担当。与其他主体不同,政务诚信体现的是政府的信用和责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将其作为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和首要目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政务诚信列在诚信建设的首位,足可以看出政务诚信的地位和政府以身作则建设诚信社会的决心与勇气。
政务诚信建设须重视制度化、法律化和文化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本质是依法治权、依法治政,因此,依法行政就成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基础。依法行政表面上看只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评价,实际上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已包含了合理正当行政的内核。2004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诚实守信”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政府信息披露要真实,政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出尔反尔等等。
诚实守信原则随后被行政许可法固定下来,成为行政许可的一项重要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将诚信原则确定为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在我国行政立法中尚属首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这是党中央文件首次出现“政务诚信”的提法,而且将政务诚信置于三大诚信建设之首。
政务诚信建设不仅要法律化、制度化,而且要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心理。为此,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政务诚信建设需多管齐下
建设政务诚信,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总体上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诚信意识。诚信,从本质上来讲属于道德范畴。既然是道德问题,那就应主要通过教化的方式,使广大政府官员的诚信意识得到提高。教育在此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要通过从政伦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公职人员中不断灌输和强化诚信观念。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提。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最重要的一项措施便是公开化,包括政务公开与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实行公开化,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老百姓对政府官员的合理怀疑与不信任,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得以实现。
三是积极推进官员个人财产报告与公开。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建议国家抓紧制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公职人员申报财产后,受理机关应通过一种合法的方式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职人员违背诚信原则,拒不申报、谎报、瞒报财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不能仅仅局限在党纪政纪处分上,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引入刑罚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建议国家制订公职人员伦理道德法,对包括诚信在内的从政伦理道德作全面规定。通过道德行为的法治化,使得诚信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的规劝和倡议,而且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强制力。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政府机关对于自身普通的失信行为,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向涉及到的人民群众解释或道歉;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于政府机关的失信行为给老百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对造成机关失信有过错的行政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在向相对人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追偿。另外,应将官员从政行为的诚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诚信原则的虔诚遵守,将会在社会民众中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政府重诺守信,会带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养成。而这种诚信风气弥足珍贵,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构建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力量。最后,笔者套用培根的一句名言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一次政务失信比多次社会失信后果严重得多,因为这些社会失信不过弄脏了水流,而政务失信则把水源污染了。”
(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