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载,“山东烟台苹果主产区栖霞、招远等地,果农大量使用加药果袋,药物直接与幼果接触直至成熟”。原来我们吃的“个大皮润、甘甜酥脆”的红富士苹果,是在加了违禁农药的果袋里“闷”大的。昨日下午,当地发布消息称将“对全市果品主产区的果袋和果袋纸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对个别违规使用药袋的果园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说来说去,违规者毕竟有之。
看报道,感觉比较惊讶的是:在苹果产区,“人人都知道”,有些果袋中的白色粉末,是“禁止使用”的“退菌特和福美胂”。从网上查阅资料得知,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福美胂存在安全风险,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此类产品的登记。
联想到前些年见到香港来的朋友削苹果,削下的果皮厚度超过1厘米,当时心里还笑他们刀功不好。现在想起来,真应该佩服他们有先见之明,在吃苹果之前,把与农药直接接触的部分削去了,加大了保险系数。然而,再转念一想,这苹果是在禁用农药包裹浸淫中长大的,恐怕农药早已渗透到果肉,削皮大概也不管用——要想避毒,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吃。
苹果又不能吃了?关键是我们还能吃什么?在中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安全问题,职能部门应该“大刑伺候”了。醉酒驾车,因为屡禁不止,最后只能“入刑”。情节严重的,则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现在看起来有一定的效果,酒驾、醉驾都大大收敛。再看这些直接把毒药送进人民群众口中的罪犯,尤其是药袋制造者,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大大超过了醉驾——醉驾最多撞死撞伤多人,可毒药却是一毒一大片;醉驾还能凭着车牌号或监控录像找到肇事者,可用毒药而且是慢性毒药就是让你死得不明不白——如果有关部门还是不痛不痒地罚几个钱了事,国人就只好封嘴,不食人间烟火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研究出神奇的“打通任督二脉”,要是再研究出“辟谷生存”就好了。
无奈之下,保护消费者权益,公众也只能以自己的方式,也是最简单的方式,那就是抵制。说白了,就是大家都不吃“药袋苹果”,可能还要包括同产地的苹果酱和苹果饮料。当然,不仅仅指烟台,希望媒体多多调查,看看其他产地是否也有类似的现象,否则,可能对烟台的果农不公平。如果今年“药袋苹果”都烂在果园里,对于果农们来说无疑是残忍的。但也许中国社会需要认真一次,不给违规使用药袋者留下一个痛苦的记忆,恐怕人民群众就得永远和病菌害虫一起“吃药”。
还须注意,抵制行动对有关部门和某些地方的政绩是会有很大影响的。估计会有官员或专家出来解围,他们最终要让公众相信的就是“药袋苹果”吃不死人,甚至还会当场吃一个(可能事先服了解药——小说家言),然后,用一大堆科学术语和化学方程把问题搅成一锅粥。最终,诱使公众忘了药袋,吃了苹果。
争取食品安全的权利,总得有个第一次。过个不吃鲜亮红富士的冬天——真要馋的话,也许可以吃那些“卖相”不那么好的,譬如果皮上有瑕疵,有黑点的。当然,会有人再作假,把鲜亮的变成有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