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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敏:巩固实体经济基础需缓解中小企业困境
时间:2012-05-29 09:44:36  来源:光明日报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提出要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要求。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社会稳定之基和创新创业之源。但是,2011年以来,在国外经济持续低迷、国内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大幅调整的影响下,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困境。具体表现为:

  一是前所未有的“融资难”。由于银行信贷收缩,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源,纷纷涌向民间借贷市场,不仅加剧了资金的稀缺性,而且进一步推高民间利率,增大企业的债务负担和经营风险,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与社会“融资贵”、“融资乱”、“融资险”交织在一起。

  二是十分严峻的“用工荒”。随着劳动力供给从无限供给向局部短缺转变,用工短缺逐渐趋于常态化和普遍化,企业招不到人、留不住人、人工成本大大上升,大进大出的高流失率也使得企业极不稳定,许多中小企业出现因缺工不敢接单的现象。

  三是全方位进入“高成本的时代”。利率、汇率、税率、费率“四率”,薪金、租金、土地出让金“三金”,原材料进价和资源环境代价“两价”九种因素叠加推动企业成本直线上升,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总体来看,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严重挤压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迫使其转向利润更为丰厚的房地产行业和虚拟经济,使得中小企业整体呈现“去实体化”、“非主营业务增长”现象,我国实体经济空心化趋势日益明显。

  实业是国家经济的根基,如果一个国家实业出现贫血,根基不牢,整个国民经济都将非常危险。美国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实体经济衰退、虚拟经济过度发展的结果。同样,前段时期温州地区的民企债务危机也给了我们忽视实体经济的深刻教训。这些事件时刻提醒着我们,实体经济发展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当前,重整实业精神,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生存困境,着力改善其发展环境。要将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与政府调控的“有形之手”结合起来,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中小企业“输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中小企业“减负”,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宽投资渠道,保障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是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程,健全与企业构成及需求相匹配的融资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越来越大的中小企业融资“缺口”。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近”看是货币紧缩,但深层次的原因是金融体制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错位与失衡,融资体系与企业构成和需求不匹配。在流动性充裕时期,融资问题可能相对缓和;可当货币政策由“松”变“紧”时,投融资矛盾就会凸显,出现结构性“钱荒”,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与民间资本“过剩”并存。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关键在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资金配置的结构性调整,推动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配置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要放宽金融管制,拓宽金融体系的广度和深度,构建由大、中、小银行和小金融机构组成的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特别要建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共同形成“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要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和“金字塔式”的资本市场体系,扩大全国性的新三板市场,推动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让资本市场惠及中小企业。要有效实施“有扶有控、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利用财税、金融政策的杠杆作用推动大型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比重。

  其次,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同时,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供给,政企联手应对高成本困境。

  利用财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201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当前,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高成本困境,需借鉴农业发展的政策经验,将扶持三农的某些政策“移植”到中小企业方面,对其“少取多予”。要通过“减税、减费”等方式切实为企业减负。要采取“化税为薪”或“提薪减税”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过高收费标准,治理乱罚款、滥评比、乱收费等。要加大政府采购的支持力度,扶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降低市场经营风险。要不断加大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人力资源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最后,要强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建立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民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引导社会游资热钱回归实体经济。

  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大量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由于政策细则缺乏、投资服务不足、执行监督缺位,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在金融、铁路、航空、能源、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领域发展受限,常常遭遇“玻璃门”和“弹簧门”。市场结构也因此呈现出“垄断企业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中小企业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利润微薄”的两极分化格局。从长期来看,破解中小企业困境要努力深化改革,坚持“高屋建瓴、从长计议、深谋远虑、系统设计”的原则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强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有效打破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锁定,构建有利于多种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释放民间投资增长活力。要营造民企与国企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共生共荣互利共赢的企业生态,减少中小企业升级阻力。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的规章制度,破除民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玻璃门”和“弹簧门”。还要通过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效应,调动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辜胜阻 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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