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既包括纺织、鞋帽、箱包等传统行业,也包括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兴行业。此类行业的发展现状是:一是纺织、鞋帽、箱包等传统行业国内需求几近饱和,虽然出口额保持增长势头,但产品附加值低,且低端产能在出口增长的刺激下仍有扩大的趋势;二是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兴行业,随着近些年的产能不断投放与启用将出现严重的内需不足,必须依靠出口来消化此类行业的过剩产能,但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在不够景气的国际经济环境下,外需型产能过剩的行业如何走出困境?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一是运用相关财税政策,鼓励出口,扩大内需。对于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而言,保持并增加出口额,对于短期内缓解产能过剩与内需不足之间的矛盾至关重要。从政策效果上来看,出口退税政策和特定的财政补贴政策对于调节出口规模是相对有效的。但从当今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来看,各国都反对贸易对象国的财政补贴政策,往往由此引起贸易摩擦,而不反对更能体现贸易公平和竞争原则的出口退税政策。因此,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出口退税政策调控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的出口规模和出口倾向。在增加出口额的同时,扩大内需也是解决相关行业现存过剩产能的有效途径。对于纺织、鞋帽、箱包等传统行业,近些年我国已有大量此类产品出口转内销,可挖掘的国内需求空间极其有限;对于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兴行业,其客户主要是产业用户,此类产品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配套产业发展缓慢。因此,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在扩大内需的政策上需要有实质性的创新,并寻找到新的消费增长点。
二是通过强化监管,严格限制相关行业产能扩张。产能规模理应由企业自行决定,但是由于信息掌握不全面等原因,企业对市场和行业前景的总体判断往往不够准确。即使是在信息相对透明的行业,企业个体之间的竞争策略选择也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结果。因此,对于那些极易受良好的行业前景预期刺激而使众多企业一哄而上,进而导致产能过剩的行业,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为了严格限制外需型行业产能的盲目扩张,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及时更新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二是加强相关行业的环境污染评估与监管,尤其是对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监管,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四是要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管,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信贷审核;五是加强行业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监测,适时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产业规模、社会需求、生产销售库存、企业重组、污染排放等信息。
三是鼓励发展高端技术,调整相关行业技术结构。我国的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主要表现为行业内中低端技术产品严重过剩,但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端技术产品相对不足。因此,我国在严格控制相关行业产能扩张的同时,应鼓励发展行业内的高端技术产品,着力调整和优化行业技术结构。比如,纺织业应积极发展产业用纺织品,借助其技术含量高和产业渗透面广等特点,促进纺织行业技术结构调整;风电设备行业应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项目,积极与沿海国家或我国沿海省市的能源部门、电力企业等建立联系,争取通过更多地发展海上风电项目,在国际风电设备市场上塑造新的竞争优势;多晶硅行业应重视发展高纯度多晶硅,并加强产业链延伸与联盟,多晶硅企业应加强与光伏太阳能电池等上下游企业的整合与联盟,通过产业链延伸来发展更具竞争力和利润空间的光伏太阳能产品。
四是推动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走出去”。从长期来看,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势头会逐渐放缓。因此,我国不可能永远依赖出口来解决产能过剩与内需不足之间的矛盾。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可以选择“走出去”,通过在国外投资设厂与经营,来逐渐输出国内的过剩产能。这样,无论对企业发展还是对宏观经济发展都是有利的。具体策略主要有:一是纺织、鞋帽等传统的外需型产能过剩行业,通过“走出去”在其他国家生产、当地销售或出口产品,可以绕过相关国家的贸易壁垒;二是相关行业“走出去”,可以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后形成的购买力优势,抓住全球经济周期处于低谷阶段的机遇,通过跨国并购等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获取国外的低价优质战略资产;三是鼓励风电设备、多晶硅等项目投资额较大的行业“走出去”,在规模化输出产能的同时,也促进了外汇储备余额的减少,有助于缓解国内的通货膨胀压力;四是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等新兴行业,可以通过发展“技术追赶型”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发达国家先进技术集聚地的反向技术外溢,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有利于国内相关行业的结构升级。
(周学仁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