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环卫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纳入环卫单位市场准入和评价条件,规范环卫单位用工行为。要严肃查处殴打侮辱环卫职工事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把健全市容环卫组织管理机构、规范环卫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体现政府作为的重要工作,保证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实现环卫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环卫职工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如,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倾斜政策,保障环卫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推广建立一线职工健康疗养制度,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卫职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环卫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卫职工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总之,要弘扬环卫职工的奉献精神,教育群众尊重环卫职工的劳动成果,树立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