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工程建设方面“荣誉满身”的保障房项目,竟然还出现楼板开裂等质量问题,面对业主的质疑,当地官员却轻描淡写地将问题归咎为“通病”,不由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在当地官员眼里,这些所谓的“通病”还“很难克服”。
保障房质量问题频出真的是“通病”吗?这些问题真的“很难克服”?其实不然,截至目前,多地已制定出台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对建设中的多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为了确保保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多次对保障房质量监管提出严格要求,并对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
应该说,只要施工单位、监理方、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行事,加强对施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又何至于发生各种质量问题?事实上,诸如墙体开裂、楼板漏水等质量问题,大都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有关,施工方出于谋取额外利益的考虑,而出现这种结果,监理方、地方政府显然都脱不了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自身监管不到位,却将责任归咎为所谓“通病”,凸显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的缺乏。必须承认,地方官员之所以在质量问题丛生的情况下,仍然敢于说出如此荒诞的理由,某种程度上又反证了制度对地方政府监管不力的问责乏力。虽然我们已经提出“终身问责”的目标,但问题是,如何量化指标、惩罚措施如何跟进尚处于空白。
即使有问责,多数时候只是相关负责人受处分,极个别行政降级,相比保障房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诸如此类的问责显然犹如挠痒痒,起不到实质效果。保障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容不得一点马虎。因此,当务之急,针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应该有可操作性的问责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质量问题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