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率:65.71%
南昌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达331.37万人,占总人口的65.71%;居住在乡村的为172.89万人,占总人口的34.29%。2001~2010年10年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83%,比重上升幅度高于同期全国及全省的平均水平。
人口密度:681人/平方公里
由于外来人口的流入和人口的自然增长,南昌常住人口在快速增长的同时,随着旧城区的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经历从中心区域向郊区扩散的再分布过程,新区、开发区成为南昌人口增长的主要区域。
按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行政区划,南昌有3个区和2个县的人口均比“五普”减少,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南昌县,减少10.27万人;而城郊人口迅速增加,仅3个开发区和1个新区的人口就达到了73.45万人。
伴随人口总量的不断增长,人口密度继续上升,全市常住人口密度从“五普”的每平方公里585人增至每平方公里681人。市中心区域人口向城郊扩散,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下降,新区、开发区的人口密度则逐步上升。
受教育程度:140人中有1个是研究生
同“五普”相比,南昌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0.74万人上升为1.88万人,翻了一倍多。10年来,南昌市人口文化素质提高较快,特别是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从“五普”的0.55万人升至3.61万人,每140个常住人口中就有1个是研究生。
少数民族:人口10年翻一倍
全市常住人口中,同“五普”相比,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减少0.1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0029人,增长100.56%。少数民族数目从“五普”的43个增加到52个,其中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6个。
男女性别比:109.35∶100
数据显示,全市共有家庭户129.9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40.9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39人,比“五普”减少了0.29人。
人口性别比为109.35,与“五普”时基本持平。按国际标准,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为102~107之间,显然南昌市人口性别比偏高。尤其是婴幼儿性别比更高,0~4岁婴幼儿性别比分别为123.8∶100、127.5∶100、123.6∶100、125.8∶100、126.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