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现有设市城市22个、县城70个,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50万至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增至5个(赣州市、九江市、景德镇市、吉安市、抚州市),20万至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增至13个(新余市、萍乡市、宜春市、上饶市、南康市、瑞金市、丰城市、高安市、樟树市、鄱阳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我省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影响和制约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得到有效破解。
——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77.96%、55%,设区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7.5%,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列中部地区第1位。全省已有国家园林城市9个,国家园林县城3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4个。
——今年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83元,增速高于GDP增速4.7个百分点;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8.12万套,主体竣工3.29万套,完成投资72.8亿元。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和商业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各市县政府也进一步完善了推进城镇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