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十大行动全面启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常态化开展
岩溪镇位于长泰县中部,是首批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十一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年均两位数以上的增幅,2005年、2009年连续两 次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去年12月正式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先后共荣获5个国家级、13个省级、36个市级荣誉称号。
在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工作中,岩溪镇将“培育融合发展元素、突出闽南特色、体现田园气息的宜居城镇文明”作为奋斗目标,把“全国文明村镇”的创建标准 进行细化、量化,构建文明村镇、生态镇、卫生乡镇、绿色乡镇、省级小城镇“五镇同创”的格局。通过多年的努力,岩溪城乡面貌发生较大变化,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全镇上下风正气顺、人和业兴。2011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4.3亿元,比增24.6%;工业产值20.42亿元,比增29.2%;规模工业产值19.7亿元,比增47%;财政收入6427.5万元,比增25%;农民人均纯收入8830.8元,比增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