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已查清纵火案的基本情况:4月15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播出后,为销毁证据、逃避打击,宋江新(原阜城县王集乡人大主席、学洋明胶厂法人代表宋海新之弟)电话指使这家企业的职工刘爱国赶到厂区纵火,销毁了电脑、账本、文件。随后,刘爱国从工厂后门逃离了现场。
目前,涉案人员宋江新已经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宋江新、刘爱国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