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4日,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潘石屹(新闻 博客)稍稍松了一口气,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救房地产,就是救中国的经济。”没有让潘石屹失望,“解放军”终于姗姗而来。各地方政府开始大举救市大旗,中央政府也抛出了4万亿救市计划,与此同时,房地产信贷的利好政策也款款而来。
2008年10月22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晚间,中央政府“三箭齐发”,出台多项与房地产有关的系列新政。此举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降低交易税费。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放松信贷对购房者的限制。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来自相关政府部门、业界和学界的人士普遍认为,“三箭齐发”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提振目前低迷的市场信心,缓解观望情绪。
据统计,2008年2~8月,全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同比下降的幅度分别为3.6%、0.3%、4.0%、6.5%、6.9%、10.8%和14.9%。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低迷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市场成交的低迷使房地产业新开工、竣工和施工面积增幅均大幅下降,对上下游产业的波及也逐渐显现。同时,房地产市场的低迷造成各地土地市场成交低迷,使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少。
地方救市不再羞答
其实往前回溯,2008年9月27日才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更值得铭记的一天,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地方政府在这一天正式打响了“救市”第一枪。当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被简称为“20条”。
其实自5月份开始,沈阳、长沙等地政府已经开始尝试出台一些暖市政策。
不过南京市的“20条”在总结了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更加臻于成熟,兼顾供求各环节,被市场一致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系统全面的“救市”政策。随后局面一发而不可收拾,杭州、上海、重庆、北京等救市政策相继出炉。
而11月5日国务院的十项救市政策和11月10日的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部署,再次把房地产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提到前台,并主要侧重于保障性住房。
就是在降声一片的形势和救与不救的争论之中,中央的楼市新政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为地方政府救市指明了方向。
河南省出台的救市政策规定:各商业银行可对首套商品房购买者实行最优惠利率;凡是购买首套经适房的,将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今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0年至30年;对于住房公积金,只要交付人购买住房不出省,就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随后,各省辖市“救市”政策先后出台。4月28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购房者购房、开发商建房及市场监管3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内容共有12条,包括放宽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限制,鼓励贫困家庭购买商品房住房货币化补贴一次性发放,普通商品房折价20%,可转为限价房销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比例,建立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制度,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支持开发商合理融资需求,延缓收取企业相关政府性基金,开发商拿地建房可提前报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支持房地产业发展。
“房产新政”救命稻草
“房产新政”的实施加快了楼市的复苏,今年春节过后,全国各地楼市迎来了久违的“小阳春”行情,并在改善型需求和投资型需求的推动下迅速进入“盛夏”。
从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1~9月全国房地产行业数据来看,1~9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5.8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4.8%,住宅销售面积5.3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6.4%。前三季度郑州商品房销售面积808.0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量为682.58万平方米,超过2008年全年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