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农民”的诉求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时间:2012-04-18 09:45:1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瞿长福
眼下,春耕春播正在紧张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有声有色,许多龙头企业与种植大户因为规模扩大在土地上投入了更多的人力财力。专家认为,随着现代农业建设的逐渐发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脚步也将相应加快。
在加快的土地规模经营中,与规模化联系最直接、利益关切最大的是农户。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土地规模经营中有三种现象值得关注。
一是希望扩大规模,但由于耕地有限等原因而难以如愿。湖北荆州市黄山镇一位水稻专业户说,他通过承包和垦荒种了60多亩水稻,这几年想扩大到100亩,但租不到地。
二是希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领衔规模化经营。广西南宁市金陵镇金陵村是当地有名的香蕉专业村,村民人均收入比周边村民高出不少。但一些村民告诉记者,由于年轻劳动力外出,很多蕉农希望龙头企业来承包香蕉地,不过要真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才行。
三是希望自己种地,做自给有余的“职业农民”。在安徽粮食大县霍邱,一些农民说,现在种地割麦请机械手、防虫治病有农技员、运粮卖粮找经销商,种地很轻松,加上国家给补助,自己种地过日子很好。
这三类农户的诉求,既较为普遍,也较有代表性,反映了当前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应当关注并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希望扩大规模的农户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背景下,“谁来种地”已成为现实的问题。因此,培育发展具有规模经营实力的专业户,即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选择。但目前人多地少的总体格局没有改变,所以,让更多规模种植户产生的前提,就是要让更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同时要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的土地流转权。
希望有实力龙头企业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的心理,实际上反映出土地流转中农户普遍的担心。农户的担心很现实,就是流转土地的企业能否兑现流转费用以及市场变化后能否确保收益。相对来说,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强、市场信誉好、对农民回报较好。所以,针对利益回报问题,需要各地严把龙头企业资质审查关,还要确保土地流转后的农用地性质。
希望做“职业农民”的小农户将长期存在。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但规模化的实现形式有多种,比如通过专业合作社统一技术管理、农户自种也是一种实现形式。因此,在规模化经营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
把握好这几类农户的特征和诉求,就能更有针对性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