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广州市民夏女士三岁幼女内急要上厕所,到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借厕所一用,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夏女士把自己的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迅速回应称,“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广州司法官方微博随后删帖并表示道歉。此事被全国各地媒体转载,并引发热议,公众要求政府机关向公众开放的呼声一时高涨。
面对舆论和公众的呼声,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并未有任何反应。几乎与此同时,3月1日,北京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鼓励北京地区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设立旅游开放日的指导意见》,就“旅游开放日”的审批设立、实行推广等问题做了一系列详细规定,鼓励各单位分期分批设立“旅游开放日”。除市属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外,意见还鼓励各区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积极协商辖区内中央驻京单位设立旅游开放日。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目前本市有近百家单位正在为设立旅游开放日而完善软硬件条件,如公众颇感兴趣的气象部门也正计划开放。应该说,北京市出台的这个指导意见,是顺应民意的,是政府向公众敞开大门,与公众形成友好互相的良好开端,值得赞赏。
实际上,欧美国家的政府机关都向公众开放。拿美国来说,我一位高中老师去美国看望子女时就去美国肯塔基州府参观。他注意到,进门时没有戒备森严的门卫,只有一个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一下游客的证件,并热情为你导游。州议会大厅,法院大厅,州长办公室等,游客都能进去参观,还可以在那里的座位上坐一坐,拍个照,与工作人员合个影。那里的工作人员对前往的国内外人士非常热情,他们说他们的理念就是:政府是公民的,公民有权参观游览自己的政府机关;政府人员应该热情为公民服务,如果服务不好,就得走人,群众可以另选他们满意的政府人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人民的政府,在向公众开放政府各机关的问题上,本该走在欧美国家的前面。但可惜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机关向公众开放并没有实行,且大有衙门深似海之感,门口既有保安,更有武警把守,戒备森严。令人可喜的是,2008年5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宗明义,“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可以说,向公众开放政府机关,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运作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政府出台的这个指导意见,尽管是旅游开放日,但可以从这个开放日开始,先团体后个人,逐渐积累经验,逐步完成政府机关向公众开放。北京市政府的举措如果坚持下去,并向全国各地政府推广,意义非同一般。这不但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加互信,必将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社会稳定。北京市政府在行动,其他地方政府,包括广州市政府都可以从中有所借鉴,大力推动政府机关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