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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中国正付出怎样的代价
时间:2012-04-10 10:2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映芳 
    在产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对个体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保障、对各种社会团体的扶持和建设,是使社会免于陷入危机和冲突的必然途径,这既是国家的责任,也是社会成员的权利所在。

  学者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挖掘,除了受到各种现实因素驱动外,还需要借助中外既有的概念及理论。在社会学、城市学兴起的过程中,以“传统”和“乡土”视角研究“家庭”和“近邻/村落共同体”的模式已被以“个人”和“社会”视角的研究所取代。然而在当今的中国,“个人”与“社会”也并没有获得相应的价值地位。

  “”之于中国社会(以及东亚社会)的重要性,历来为人类学、中国学研究者所强调。在所谓经济奇迹、城市奇迹的背后,是每个人背后的“家”和亲属团体,在支撑人们的基本生活,在维系社会的日常秩序的过程中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作为现实生活中的核心要素和基本社会设置,“家”在社会学的现代化研究中,却长期被忽略。学者们大多不习惯将家庭系统放入中观或宏观的社会结构中去加以诠释。我们甚至很难为“家”在当下的中国社会系统中确定一个合适的结构位置,即无法确定它应属于个体还是社会,私域还是公域。

  但是今天我们必须看到:在中国城市化、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家庭、亲属团体一方面正扮演着保护个人、社会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它们正受到各种力量的侵害而面临存续的危机。相关的问题触目可见,在笔者新近主持编撰的《直面当代城市:问题及方法》一书中,有多位作者在他们的研究中揭示了城市开发运动、房地产市场以及城市政府的人才政策等对于“个人―家庭关系”的功利性操作及损害。

  动迁家庭陷入困境。首先,长期以来,政府一直主张家庭团体应对市民个体居住生活负责。这几年,在涉及大多数城市居民生活的住房动迁运动中,政府和动迁公司更直接介入家庭成员关系之中。“家/户”是政府公共住房资源配置和土地开发利润再分配的对象单位,同时也是动迁公司商业运行的博弈对手。在动迁过程中,多变不定的政策、各方的经济理性以及动迁公司的功利性操作等,让无数动迁户家庭“撕破脸”、“打破头”,对簿公堂甚至反目成仇,也有不少人通过闪婚或假离婚等方式来实现分户,以求达到住房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亲属裂痕”成为了动迁组获得利益的机会,有些动迁组采取博弈技巧,拨弄动迁户家庭关系,挑唆亲属间内哄互斗。因此,政府的开发策略与动迁组的恶劣操作让许多动迁家庭陷入亲密关系与经济理性的两难困境之中。

  住房成为新移民家庭未来生活发展的隐患。由于土地开发、房地产业成为最重要的城市产业和政府的财政来源,各地城市形成了通过各种显性的、隐性的技巧性政策,让居住者掏钱买房的大政策和基本经济格局。“不能不买房”成为市民和各种新移民不得已的选择――集几代人的积蓄、“砸锅卖铁”为子女买房――房地产业对中国家庭经济资源和情感资源的榨取,正在成为无数家庭未来生活发展的隐患。

  独生子女与父母分离,老年人面临严峻的生活难题。在各地打造大城市、“全球城市”的过程中,资源、财富高度集中。城乡之间和各类大中小城市之间,形成了经济、文化发展水准以及教育、医疗等生活条件的等级梯度。随着各地城市竞相吸纳“人才”、“人力资源”,全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集中流入各地大中城市。而与此同时,国家及各地政府对非职业流动人员(如为了家庭团聚而迁移的老人等)的生活保障却始终实施严格的户籍属地管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无数在家庭力量支持下、通过教育渠道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青年,不得不面临与父母异地分离的局面。对于以亲子相互依存为特征的中国家庭来说,少子化特别是独生子女一代与父母分离,不仅意味着老年人将面临严峻的生活难题,也意味着年轻人将面临深刻的道德伦理危机。

  农民工在城市的家庭生活权利没有得到认可和落实。庞大的乡城流动人员群体的家庭问题。两亿多人的乡城大迁移、廉价劳动力的巨大优势,造就了中国的经济奇迹。但是,农民工家庭生活目标的天然正当性以及他们在城市的家庭生活权利,至今没有得到真正的认可和落实,由此造成了城乡间难以计数的分离家庭、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儿童”……“城市化”、“城市发展”正在让这个国家付出些什么样的社会代价?其实,目前我们是很难预测这种代价的。

  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在产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对个体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保障、对各种社会团体的扶持和建设,是使社会免于陷入危机和冲突的必然途径,这既是国家的责任,也是社会成员的权利所在。东亚各国社会演变的经验教训早已证实:家庭以及各种社会共同体的解体,将使个人趋于原子化,社会有机联结将遭受致命的损坏摧毁。

  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社会养老系统还没有建设全面,自立自洽的个体、契约式的家庭关系以及自治互助的社会组织系统还没有形成。因为城市发展,而将我们既有的家庭纽带撕裂,将成员间相互依存的家族团体抛弃,这不是民族和社会可以承受的。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经济与社会政策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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